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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规党纪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和措施(9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9-07 11:1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对照党规党纪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和措施

  

  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推进符合我局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桐乡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桐纪发〔2009〕51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腐败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是以保持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为目的,融教育、制度和监督为一体,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风险排查、分权制约、优化流程、制度监控、落实责任,构建科学的、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及时排查和防控各类廉政风险,做到警钟长鸣,自律自醒,真正起到关心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作用。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

  设和行风政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构建和谐、清廉桐乡文体事业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惠良(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建方(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琳(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全见方(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褚万根(文联副主席)

  范方明(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郁松南(人事(监察)科科长)

  张

  钰(财务科科长)

  李

  力(文艺科科长)

  俞

  勤(广电新闻出版科、市场法制科科长)

  管少华(体育科科长)

  (二)

  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琳同志兼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前)

  1.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板报专栏等形式,组织学习、交流研讨,同时通过组织观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全局干部职工明确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和内容等,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的积极性。

  2.组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明确权力、义务和行为规范。要使干部职工认识到:职责、权力、风险三者是相互依存的,有职责必有权力,有权力必有风险。作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权力是客观的,风险也是客观的。查找廉政风险点,是要防微杜渐,尽量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更

  好地保护和爱护广大干部职工。

  (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阶段(9月22日~10月15日)

  1.梳理现行权力事项。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有关规定赋予的行政职能及工作职责,认真摸清梳理本单位、本科室主要行政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权力事项。

  2.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在梳理本单位、本科室主要行政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认真查摆和分析行政、业务运作过程中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着重针对“权、钱、物和执法执纪、各项审批”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采取“五种方法”,从“三个层次”、“六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五种方法”:即自己找、上级点、群众帮、互相查、组织审。“三个层次”:一是查找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即查找各级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二是查找单位、科室领导岗位廉政风险,即根据职责定位,查找本部门在行政、管理、执法、执纪等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三是查找各执法部门领导岗位廉政风险,要在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方面查找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六个方面”:即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3.设定风险级别,审核上报备案。各单位、各科室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经本单位、本科室领导审定后,于10月27日前报局“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排查。局“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各科室排查上报的风险点根据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为最易出问题且影响重大的部位和事项,B级为较易出问题且影响较大的部位和事项,C级为存在一般性廉政风险的部位和事项)。登记汇总后于10月30日上报桐乡市“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三)建立防控措施和落实整改阶段(10月15~10月31日)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服务大局、规范管理、预防为主、不断完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优化权力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及时掌握和有效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发生和演变,逐步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体系。

  1.制定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各单位、各科室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形式和规律,根据制度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分别逐个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严密的内控机制。

  2.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除了明确防控措施外,还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进行管理。

  3.建立科学的督查预警机制。各单位、各科室要建立符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的督查制度,按照上级查下级,下级督上级开展自查自纠制度,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并建立廉政预警、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的风险控制机制。实行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三诫勉”制度,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1.总结工作。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情况(排查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等)、基本经验、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局“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为确保“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并取得实效,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检查小组,对局属各单位“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和完善,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重新排查整改,并对主要责任人提出批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认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是“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组织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在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及时沟通、分析和解决问题,确保机制正常运转,促进廉政绩效的持续提高。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在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督导、验收。

  3.注重工作实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要以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为重点。廉政风险要排查准确、全面,产生的原因要分析透彻,防控措施要具体、切实可行。要通过学习教育,深化认识,让其不想违;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防控机制,让其不能违;通过

  考核检查,执行奖惩制度,让其不敢违。逐步建立符合我局实际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机制。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查找表

  2.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3.重要岗位公示表

  4.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目录登记表

  5.文化系统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计划表

  6.局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表

  7.文化系统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附件1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查找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岗位主要

  职

  责

  职务

  自我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

  群众提出的岗位廉政风险

  科室互相查找的岗位廉政风

  险

  分管领导评点的岗位廉政风

  险

  组织评定的岗位廉政风险

  注:此表按岗位每人填写,于10月15日前报局纪委。

  附件2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岗位

  主要

  职责

  岗位

  潜在

  廉政

  风险

  职务

  廉政

  风险

  防范

  承诺

  承诺人:

  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一份存档

  2.填写内容如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件3重要岗位公示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服务(管理)对象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公示、一份存档、一份报局纪委

  附件4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目录登记表

  主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212防控制度措施目录

  备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单位存档一份,报局纪委一份(附制度措施文件)。

  附件5文化系统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计划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2、制定1、各单位于9月30宣传发实施方案;3、召开动员大会;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宣传发动、排查阶段

  9月

  底前

  动、安排4、全面理清岗位职责;5、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署、全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岗位廉政2、各单位各科室填报面排查工风险自查表,找准廉政风险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作岗位存点;6、各单位各科室对岗位并同时上报重点岗位在的廉政廉政风险汇总建立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表,于风险

  范

  段

  信息档案库;7、确定本单位10月底15日前报局领的重点岗位。

  导小组办公室。。

  完善的单位岗位职责、建立防10建立集教1、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各单位各科室将制定月

  育、制度、集中教育;

  机制阶底监督于一2、完善决策机制、优化工作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汇前

  体的岗位流程、规范工作规则、实行岗总于10月30日前报

  廉政风险位轮换等制约措施,锁定履权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范机制

  界限,控制自由裁量权,实行权力制衡。

  评估考核

  阶段

  11月

  底前

  1、各单位各科室认真总结今认真总年的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各单位各科室于11月结、不断提出明年工作思路;2、局里15日前上报工作总深化

  组织对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结。

  作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6局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情况表

  姓

  名

  职

  务

  岗位廉政风险

  防范承诺

  附件文化系统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克己奉公,是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作为文体系统一名中层干部,在履行局党委和行政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对廉洁自律承诺如下:

  一、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模范。

  二、按照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本单位(科室)及本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三个文明建设任务。

  三、认真贯彻两个《条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认真执行党纪法规,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做违背党的原则的事,不发生违法违纪的行为。并做到:(1)不违规送收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2)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3)不跑官要官;(4)不参与赌博;(5)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6)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7)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8)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谦虚谨慎、率先垂范、顾全大局,权

  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单位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绝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以上是我个人在今年的廉政承诺,并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承

  诺

  人:

  所在支部(单位):2009年

  日

  月

篇二:对照党规党纪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和措施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导语: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以下是品才网小编整理的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欢迎阅读参考。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2016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2016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2016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2016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016.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2016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做好问题准备,全面开展“四个对照查”。对照思想查。结合走访慰问、包保帮扶等工作,实地深入基层、深入党员家中,开展谈心谈话、座谈访谈4500多人次,详细了解基层党员队伍思想现状,积极查找在党性意识、宗旨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制度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结合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对96个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和规范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认真查找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不严不实,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对照标准查。围绕“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立足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员实际,进一步细化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对标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承接2016整改查。对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列出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动整改。

  做好推进准备,重点抓好“三个保障”。抓好组织保障。结合农村换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优化和理顺基层党组织设置,今年再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60名第一书记,全市139个社区通过分类成立党支部等方式,对大学生、复转军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抓好人员保障。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组织管理,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全体党员。抓好措施保障。总结提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做法,融入学习教育。

  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把“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比较淡薄、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必须整改的共性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各单位按照“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整改单位,一个整改方案,一个专题报告)要求,逐项对照梳理,提出改进措施,2016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时限责任抓落实,县纪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年终考核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巩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丰富教育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对象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股级以上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分期分批组织接受教育,确保警示教育不漏一人,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讲廉政党课。截至目前,对全县45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全县6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五期党规党纪在线学习成果测试,进一步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

  强化问责追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使“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约谈2人,批评教育4人,通报批评1人。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洁状况,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干部选拔等工作中严把审查关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2016年,县纪委对8个党组织、1490余人次进行了廉洁审查,对38名党员干部提出否决意见。

  20162016

篇三:对照党规党纪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和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四:对照党规党纪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和措施

  

  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

  党规党纪是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基础。党规党纪的适用范围是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

  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会文件中提出的鲜明观点和重要论断,对进一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依规依法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要求纪检须带头依规依法履职

  依规依法加强执纪办案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因此,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依规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线。按照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办案工作全过程,尤其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

  和法纪检验的铁案。三是强化以案治本工作。全面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立场、目标和重点,在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围绕办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个别案件发生从干部思想上找原因、普遍发生案件从制度上找原因、反复发生案件从机制上找原因的要求,总结教训、研究规律,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办案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构筑“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依规依法开展监督问责工作。一是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自觉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职责,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带头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二是依规依法反对和克服“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同时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要进一步完善暗访、查处、曝光、问责“四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三是依规依法开展问责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抓手,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把责任落实下去,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现象。

  依规依法推进制度建设。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了一套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眼于解决制约反腐败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以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为目标,以强化权力监督为核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着重建立健全“两个体系”。一方面,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规定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另一方面,认真抓好中央惩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工作任务落实,坚持把以案治本、跟案预防作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探索“制度十科技十文化”源头防腐新路子,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要求纪检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强化“依规治党、依法执政”的理念。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党的专门执纪监督机关,我们不仅要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更要根据党章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党的观念,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德法相依、尊法尚德”理念。再好的法规制度体系,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反腐败的实践一再证明,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本在于思想滑坡、道德蜕变。因此,应加大理想信念和法纪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勤政廉政。应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引领工程,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把“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理念融入廉洁文化建设之中,实现德治与法治相统一、他律和自律相结合、道德教化和法制手段兼施,让道德和法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

  强化“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的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带头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提高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强化党性意识,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担当,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强化廉洁意识,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心存敬畏和戒惧,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当遵纪守法的表率。

  对照党规党纪看遵规守纪严不严发言稿

  党规主要指党的规定,指的是党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她规定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中国共产党的党规狭义的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章程》即《党章》;广义的也指从《党章》中延伸出来的规定。

  党纪即党的纪律的简称,它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党内各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件和决定的总和,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

  守的行为规则,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党纪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规党纪是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基础。党规党纪的适用范围是全体共产党员,各级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是全体中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从我国公民中具有先进性的优秀分子,代表着中国大部分人民的意愿,体现着人民的意志,维护着人民的权益。因此,党规党纪必须更加严格,更加严肃,更加威严。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特点决定的。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是对党员立的规矩。纪和法相互联系,互不可分,但党纪不等同于法律法规,它的适用范围只能是党员,不适用于普通群众。守法前提是应先要守纪,共产党员违法首先从违纪开始,因此违纪不一定违法,但违法一定违纪,所以就要防止违纪,严加纪律约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规走向违纪、违纪走向违法,从而体现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也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

  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入了党就意味着肩上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担负着沉甸甸的义务,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群众,就要比普通群众觉悟高,因此,作为共产党员就要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做表率,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党委和纪委也要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让党员做遵规守纪、遵纪守法的表率,给群众当好楷模,这样才能当好标杆,永葆先进性。

  党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决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人民,要自觉代表人民履职尽责,要自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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