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审议“两高” 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 玉 华
王胜俊院长所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和曹建明检察长所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内容丰富, 思路清晰, 文风朴实, 客观全面, 我完全赞成。
去年两院的工作都有很大的成绩和发展, 作为代表我表示满意。
下面, 我着重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谈点认识和体会。
我感到, 去年最高法院和全国法院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政治方向、 指导思想更加明确。
最高法院党组特别是王胜俊院长非常重视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指导思想问题, 明确提出以“三个至上” 作为工作指导思想, 把“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 法”作为工作的主题, 提出了 “从严治院、 公信立院、 科技强院” 的工作方针; 突出 强调司 法的人民性, 认真落实司 法为民的要求,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 加强办案窗口 建设, 完善民意沟通机制, 深化便民诉讼措施, 推行实施司 法救助, 广大法官在审判作风上更加亲民, 工作措施上更加便民, 司 法效果上更加利民; 突出 强调司 法的服务功能, 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坚持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服务方向更加明确, 对策措施更加灵活,
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些观点、 要求的提出, 在司 法实践中都起到了 很好的指导作用, 推动了 全国法院工作的发展。
二是完成了 十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做了 大量工作, 很辛苦, 很紧张。
2009 年, 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首次突破一千万, 达到 1130 多万件, 同比大幅度上升; 我们山东全省法院去年收案 92 万多件, 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 最高法院自 身去年结案也达到11700 多件。
全国各级法院, 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 高级法院, 一直到最高法院, 都承担着刑事、 民事、 商事、 行政四大审判和执行、审判监督、 涉诉信访等多项工作, 任务非常繁重, 工作量都很大,法官们常年超负 荷工作, 非常忙碌辛苦, 我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一年办案 104 件, 很多人办案达到二三百件。
同时, 全国法院的办案质量也是高的, 去年全国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撤诉为 62%, 同比增长3. 12 个百分点。
山东法院去年一审民事案件调撤诉为 69%, 各类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 99. 4%, 经过再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 99. 97%。
虽然还有少数案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总体而论,法院办案的质量、 效率和效果都是比较好的。
其他方面工作都扎扎实实, 报告所列各项工作都有部署、 有措施、 有结果, 都有具体数字。
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法院发挥了 非常重要的作用 , 法院的
职能作用 得到了 更全面更充分的发挥。
国际金融危机的迅速蔓延,对经济发展形成了 巨大冲击, 对法院工作也带来了 深刻影响, 各级法院受案数量大幅上升, 特别是各类民事纠纷、 经济纠纷大量增加,去年全国法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 640 多万件, 其中合同纠纷案件325 万多件, 金融类纠纷案件 51 万多件, 劳动争议案件 31 万多件,破产案件 3570 多件, 总的结案标的额 16700 多亿元。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 最高法院及时调整司 法政策, 有力地指导了 全国法院的工作。
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 保民生、 保稳定” 的首要任务, 出台服务意见, 改进方式方法, 妥善化解了 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大量矛盾纠纷, 盘活了 上万亿资金资产, 挽救了 一大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为保稳定促发展, 保民生促和谐, 做出了 突出的贡献。应当看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体制的快速转型和利益格局的急剧调整, 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规律也出现了 新的明显的变化。
现阶段, 对社会稳定和谐影响最大、 最突出的问题, 已经不再是一般刑事犯罪, 而是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比如城市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 企业破产倒闭、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引 发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 以及劳动争议、 医患纠纷等等。
反映到法院工作上, 刑事案件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民商事案件则逐年上升, 去年全国法院办案过千万, 刑事案件仅 76 万多件, 占案件总数的 7%( 山东这个比例更少, 仅占 5%, 民事、 商事、
行政、 执行案件达到 95%, 占绝大多数)
。
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法院,主要任务任务是与 公安、 检察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处理刑事犯罪案件,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现在,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 根本变化。定分止争, 化解和缓冲各种社会矛盾, 已成为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从报告看, 去年诉讼案件大幅上升, 但刑事案件下降, 这是社会稳定、 文明进步的表现。
四是法院队伍建设得到了 明显加强。
最高法院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 提出“从严治院” , 在全国法院实行了 “五个严禁” , 深入开展了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 加强督导检查, 广泛接受监督。
各级法院都把队伍建设作为立院之本, 把确保公正廉洁司 法作为重中之重, 采取了 一系列措施, 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应当说, 经过这些年来的专业化建设, 广大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都有了 很大增强。
特别是《法官法》 实施以后, 要进入法院工作, 不但要求法律本科以上毕业, 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司 法考试, 还要经过竞争激烈的公务员 考试, 比一般的部门进人门槛要求要高很多, 再加上法院工作很忙碌, 每人每年要办理一二百起案件, 接触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直接面向人民群众, 实践锻炼很充分, 全国法院队伍素质有了 很大提高, 整个法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对于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王胜俊院长在报
告中也进行了 客观全面的分析, 问题找得比较准确, 也是实事求是的。
我们各级法院都要引 起高度重视, 努力加以解决。
我们应当客观地、 全面地、 公正地评价法院工作, 不能因为个别案件的问题否定法院的整体工作; 不能因为个别干警的问题否定整个法院队伍,更不能因为个别下级法院的问题否定最高法院的工作。
最后提一条建议, 就是要高度重视司 法权威问题。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 法制度。
现在看, 司 法权威问题是最为突出的问题。
当前法院工作的一些热点、 难点问题,如执行难、 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等, 其深层次的原因, 就是司 法权威社会缺乏依法办事的观念、 法律至上的精神。
司 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 司 法权威体现的就是法律的权威、 党和国家的权威。
司 法应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终结机制, 如果在这里终结不了 , 必然没完没了 。假如司 法没有权威, 就要在司 法之外, 再设立一套终结机制, 它造成的后果就是:
一个案件不管经过几级司 法机关、 甚至最高法院处理, 不管办案程序是否严密、 处理结果是否公正, 只要不断地上访、闹访, 就有可能改变最终的处理结果, 至少在经济上可以得到好处,这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
法律治理、 规则治理是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 一旦法院判决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执行, 导致群众不再相信法律, 法律权威丧失, 整个社会将无法正常运转, 至少要付出 巨大的成本和代价。
所以, 有关方面应当认真研究如何维护和树立司 法
的权威问题, 从制度、 体制等各个方面, 切实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真正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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