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党风廉政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 省、 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 2004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 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 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 四中全会、 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 文件、 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央纪委、 省纪委“四项规定”, “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禁令” 等, 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是我们党在总结多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到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上来, 增强我们自身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 切实履行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 要事来抓, 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 一并检查落实, 做到了三个 “到位”。
第一, 部署到位。
我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 部署廉政建设工作, 做到早研究、 早部署。
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 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在县政府 2 次全体会议、 县政府 6 次常务会议、 县政府 3 次县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
在全县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 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 监督管理、 机关作风、 班子建设、 行政效能、 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平时,在不同地点、 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 多次讲、 反复讲, 找原因、 说危害, 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 身边事中吸取教训, 耳边警钟长鸣, 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
班子成员和县府各部门对中、省、 市明令禁止的事, 做到令行禁止, 确保了政令畅通。
第二, 落实到位。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本在落实, 关键在行动。
在认真分析、 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 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县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
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 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
责成成立了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工作领导组, 加强对《行政许可法》 的组织实施。
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 许可依据、 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 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 33个, 许可项目 511 项, 许可收费项目 259 项, 取消行政许可项目 104 项, 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许可项目计 407 项。对清理结果, 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
同时, 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项改革, 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扩大了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 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 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 和“双轨运行” 的问题。
对执行《行政许可法》 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给予 5 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
支持推进部门
预算改革, 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 落实“收支两条线” 规定, 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 管理体系。
针对乡 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 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认真分析, 详细核实, 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 确定收支基数、 超收全留、 短收不补, 定额补助(或上解)、 一定五年” 的县乡 财政体制, 调动了乡 镇当家理财、 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了 《关于南溪县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资产出让上, 坚持“资产清理, 资产评估, 产权鉴定,财政确认” 的原则。
2004 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 6 次,收益 479. 68 万元, 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 增大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三是规范了 政府采购行为。
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严格按《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 资金有来源, 采购有方案, 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谈判采购、 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 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 办公用品等采购 13 次, 采购预算资金 104. 59 万元, 实际采购资金 93. 71 万元, 节约资金 12. 88 万元, 节约率为 13. 74%。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
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 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
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 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 严格执行《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始终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 10 个, 招标金额 2365. 19 万元, 中标金额 2178. 98 万元, 节约资金 186 万元, 节资率达 7. 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 抽查了 2 个建设项目, 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 未及时报批的行为, 进行了 通报批评, 提出整改意见 3 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
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
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 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
截止 10 月底, 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 25 宗 207. 79 亩, 收益 707. 06 万元。
五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保证政令畅通、 提高行政效能,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 协调、 健康发展。
其一, 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 督查组对 16 个乡 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 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 给予 3 人撤职处分, 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
利 52. 18 万元, 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
强化制度落实, 责任到人, 确保了今年我县 204137 亩管护无盗伐、 滥伐、 毁林开垦、 乱占林地、 森林虫害的发生。
其二, 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
开展明查暗访, 提出改正建议 8 条, 及时纠正了个别乡 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
保障了我县直补的232398. 26 亩的 244. 09 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 “五到户”、“六个不准” 的要求, 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
其三, 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 保证了专款专用, 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 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 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04 年, 全县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 58. 9 万元, 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 45 万元, 拨付“5、 2” 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 12. 3 万元、“5、 29” 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 1. 6 万元。
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
其四, 责成县纪委、 监察局会同组织、 财政、 审计等部门, 开展了清理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 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 清理与完善相结合, 积极帮助各乡 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 堵塞漏洞, 加强制度建设。
全县16 个乡 镇共清理出 14 个乡 镇 103 名乡 镇、 村干部有借占公款, 涉及金额 396706. 43 元, 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13人 150495. 87 元。
已收回 338669. 07 元, 占借款总额的85. 37%。
其五, 5、 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 减轻财政负担。
收缴违规制式服装 410 套, 价值 4. 1 万元, 减少着装
人数 410 人, 年减少财政开支 53 万余元
六是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
对群众反映的难点、 热点问题, 督促分管县长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 我直接接待群众上访达 200 余人次,直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70 余个, 信访总体形势稳定并有所好转。
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政策, 坚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 县车队、 建陶总厂、 锅炉总厂等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南福酒业正依法深化改革, 航运公司、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丝绸公司等改革正积极推进, 配合南山、 长庆军工企业政策性破产改制顺利开展。
第三, 督查到位。
随时掌握县政府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全力支持执纪执法问题开展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监察机关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政纪立案 9 件,政纪处分 12 人, 涉及科级干部 4 人, 一般干部 8 人, 挽回经济损失 100 余万元。
经常深入到财政、 人事、 审计、 监察机关等部门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到这些部门检查工作 5 次。按照《南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和“三重一大” 规定, 全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决策、 重点建设项目、 重大人事任免和大笔的资金安排将实行集体研究。
对全县行政机关行风严加
约束, 加强管理, 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 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作为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在工作和生活中, 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坚持做到慎权、慎欲、 慎微、 慎独, 坚持做到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以俭为荣, 使自己堂堂正正做人、 踏踏实实做事、 清清白白做官。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自己出身在贫困的家庭, 自小生活条件比较艰苦, 一直养成了生活简朴的习惯。
在这几年的企业改制、 解决上访、 走访慰问的过程中, 也认识到了全县还有数量众多的困难群众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以下。
因而在工作生活中, 从小事作起, 转变工作作风, 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平时该自己支付的开支坚决由自己支付。
下基层轻车简从, 不增加基层负担, 更不铺张浪费。
这次到上海挂职锻炼的半年时间里, 除了机票外, 其他各项报销开支不过两千多一点。
平时电话费、 接待费也较少。
二是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带头遵守县委、 县政府的廉政承诺。
自己历来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坚决反对送钱送物行为, 凡是给我送现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 都一概拒收; 一时拒绝不了的, 或上交组织作出符合规定的处理、 或及时退还本人。
坚持严格教育, 管好配偶、子女、 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 不准接受现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总之, 今年以来,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积极推进, 狠抓落实, 顺利推进了政府党风廉政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针对自身薄弱环节, 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各项任务, 不断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定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