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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5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8-28 10:3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

  

  国企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材料

  一、引言

  为了进一步提升国企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对全公司的各部门和员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本次考核历时两个月,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和岗位,旨在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以下是对本次考核的详细汇报。

  二、考核方法与流程

  本次考核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目标管理法、360度评价法以及关键绩效指标法等。考核流程分为三个阶段:自我评价、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考核结果分析

  1.部门考核结果:各部门在各项考核指标上的表现各有千秋。销售部在业绩达成方面表现出色,但客户满意度有待提高;生产部在生产效率方面有所提升,但在质量控制方面仍需加强。

  2.员工考核结果:大部分员工都能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但也有部分员工在技能提升、团队协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四、问题与改进建议

  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针对销售部客户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建议加强客户服务培训,优化客户服务流程。

  2.针对生产部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建议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3.对于部分员工技能和团队协作不足的问题,建议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辅导,提高个人和团队整体能力。

  五、总结与展望

  本次考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全面评估了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还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流程,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辅导,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相信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篇二: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

  

  国企考核转正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某公司的员工,现就我所在国企的考核转正情况向您做一份汇报。

  首先,我所在国企的考核转正情况总体来说是比较理想的。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所在部门的员工们积极努力,团结协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各项工作指标中,我们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在工作业绩方面,我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圆满完成。在市场拓展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了销售额的增长;在产品研发方面,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满足了市场需求;在客户服务方面,我们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这些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也是我们考核转正的重要依据。

  在团队合作方面,我们部门的员工们形成了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大家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我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着。这种团

  队合作精神也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评价。

  在个人能力方面,我也在过去的一年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学习和培训,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也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们和睦相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总的来说,我所在国企的考核转正情况是比较理想的。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谨此汇报,望领导审阅。

  此致。

  敬礼!

篇三: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

  

  【最新2018】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介绍-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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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介绍

  篇一:事业单位工人身份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指南

  事业单位工人身份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指南

  一般退伍军人(非军官)回家安置工作的都是工人身份,还有一种是从国企调入事业单位的,但是要在工作后参加人社局的考试,一般两年有一次考试,第一关,必须把工勤岗位转为专技岗位或管理岗位,当然转了岗位,档案身份还是工人身份(这个不影响)。

  具体操作就是:

  1.市级机关的事业单位,一般是局(委)的下设科室(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由市级机关一把手提拔你为(副主任或副科长)不需要通过组织部,很简单的,市级机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叫什么中心。然后你就是事业副科级了(实质副科),试用期一年满后,40岁以下,一把手再调任你到本部门的别的科室当副科长,那你就是公务员副科级了,身份变为公务员。副科满两年还可以提拔为正科。

  2.县级机关的事业单位。

  这个比较麻烦,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担任本单位的中层干部(股长或副股长),由单位一把手出面,到组织部和县委书记(或别的副县级领导)那里去推荐你,而且还要事先找到下家,就是县级机关的事业副科哪儿有空缺,而且那里的一把手愿意接收你。然后就是书记办公会酝酿人选,交给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到你现在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公示一周,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人社局代县政府起草任命文件。组织部报到带你去新单位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40岁以下)可以调任公务员副科级,身份变为公务员。副科满两年还可以提拔为正科。

  篇二:科级干部提拔考核鉴定材料

  ***同志考核鉴定材料

  能自觉坚持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文化素养和写作水平,同时在工作中认真观察、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并主动向领导同志请教,积极实践,查找不足。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思想上更加进步,作风上进一步转变。政治立场坚定,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最新2018】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介绍-word范文

  工作扎实努力,有较强的工作和协调能力。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在工作上,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能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认真做好办公室日程工作,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耐心细致处理群众诉求,圆满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作风严谨,清正廉洁,有较好的干部形象。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时时处处以工作为先、大局为重,遇有紧急任务,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对于每一项工作,不论大小,都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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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地去完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打折扣、讲条件。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树立起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存在的不足:工作处事要泼辣一些。

  民主推荐情况:参会52人,得票52票,其中班子成员6票。

  使用意见:提拔使用。

  考察组成员:

  201X年9月17日

  —

  2

  —

  篇三:副科级干部个人

  工作总结

  副科级干部个人工作

  总结-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一系列政策部署,紧紧围绕“生产年等要求,立足本职,统一,明确重点,扎实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现如下几点:

  一、认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学习

  科学

  发展观,学习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考验,外部考验是长远复杂的,严峻的。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虑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于泰山”深知企业要发展壮大,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也关系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联在一起,特别是

  综合

  监管工作,他至有条条,又有块块,政策性强的工作。要做好联系、协调、沟通、督促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督职能工作,务必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乡镇,深入企业、教育、交通、交

  【最新2018】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介绍-word范文

  警、等以及全县小电站安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了解等工作,掌握情况,处理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三、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贯彻落实党内建设制度,自觉学习党廉洁建设有关,学习《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工作准则(试行)办法》,《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收受钱物和各种有价证劵的通知》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选编材料,树立正确的观、价值观、以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从严要求自己,正确处理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利益关系,正确对待权力,常常告诫自己,不是你的就莫贪、莫要、莫伸手,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同志,以诚相待,正派,不争权,不越位,从没违法乱纪行为,时刻名誉,不忘自己是人民公仆,《》()。

  五、重视学习,要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安全形势不断发展,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保证技术业务水平的与时俱进,才能牢牢把握安全监察工作的主动权。如果只靠过去那一点,凭过去那一点来工作,始终在原地踏步而没有增进提高的知识,总有一天被淘汰,所以按照党xx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要“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来自::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介绍)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新知识、新经验,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作用,,实事求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和改善自己,开展与批评,经常与同志们多交谈,严于律己,为构建和谐而努力工作。

  四、县委根据省市要求,号召干部下基础,开展“三入三送”活动。深入基层送政策,深入群众送,深入实际送服务。我们到对坊乡葛藤村进行走村穿户、走访,表党员、困难户、体民情,察民意,深入了解群众新需新盼,切实与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副科级干部个人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篇四: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1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

  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

  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

  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3、男结扎休息7天;4、女结扎休息21天;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

  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公司的背景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若干人,设纪委书记1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任期规定

  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任期。

  第十一条除下列情形之外,企业领导人员应任满一届:

  (一)达到转任非领导职务年限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三)年度考核评价为“不称职”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四)自愿辞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五)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的;(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

  第十二条实行委任制的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以市委常委会或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决定任命或提名日期为准;实行聘任制董事会、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以市国资委、董事会聘任文件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企业领导人员距转任非领导职务年龄不满三年的,应按实际工作年限确定任期。

  第十四条届中新任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时间,不超过本届董事会、党委会和经理层任期。

  第十五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原任职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续任的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在本届任期内任职超过2年(含2年)的,均视为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满三届的,应当交流,连续任职满四届的,必须交流。

  第十七条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要求辞职的,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方可离职。

  第四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强,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勤勉敬业,廉洁从业;(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了解国际经贸规则,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环保意识强;(三)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四)具有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的经历,或具有在相应层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其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有一定年限的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六)新担任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一般应具有同级副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新担任企业副职领导人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正职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职位条件:

  (一)董事会成员

  1、具有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等某一方面专长和相关基本知识;2、能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知人善任能力;3、能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

  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经理层成员

  1、具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某一方面专长和相关基本知识;2、能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3、具有企业经营管理任职和培训经历。

  (三)党委会成员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群工作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3、符合《党章》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对于综合素质好、业绩特别突出或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第十八条所规定的任职经历和年龄。

  第二十一条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资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情形的,不得担任企业领导职务。

  第五章选拔、考察和任免

  第二十二条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素质、重能力、突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市场选聘和依法选举等。

  第二十四条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必须经过组织考察程序。

  第二十五条拟任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制度。凡提拔委任企业副职领导人员的,试用期一年;凡提拔聘用担任企业副职领导人员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任职年限自试用期算起;不胜任的,免去或解聘试任职务。

篇五:国企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范文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范文(精选多篇)

  最常见和最常用的工作总结是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评价、分析和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从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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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1.公司党委组织部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中层领导人员。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2.公司党委或者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3.公司党委组织部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

  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4.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5.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意向人选从严把关,中层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公司党委组织部、纪检室对人选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能作为人选。不宜提前核查的,在考察环节要严格核查把关。

  6.履行“凡提四必”程序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召开公司党委书记专题会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如确有必要需公开选拔或者竞争上岗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沟通酝酿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就有关情况与职位分管领导沟通意见。

  8.需要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中未提出人选意向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及时上报。

  二、民主推荐

  9.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情形,应当进行民主推荐: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3)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民主推荐。

  对非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对拟任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有变化,一般应当另行组织民主推荐。

  10.对中层领导人员进一步使用的,采取听取意见方式进行。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考察方式,也可以同时包括民主推荐和考察方式。

  1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相关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

  12.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可以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人数少的单位中,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13.民主推荐结果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各单位领导

  班子副职拟任人选内部产生的,民主推荐后经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考察

  14.考察对象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前期酝酿的意向人选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需要调整的,由公司党委组织部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重新酝酿。

  15.下列情形,应当进行考察: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16.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领导人员考察预告。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任职地方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17.对在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不宜履行“凡提四必”程序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核查。

  18.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讨论决定

  19.根据考察、听取意见情况,公司党委组织部就中层企业领

  导人员任免事项建议提交党委会议研究。需要会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当按程序征求意见。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0.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涉及岗位职数情况和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以及按要求需事先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相关事项情况说明。公司党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形成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21.需报集团单位审批、征求意见或备案的,按规定办理。

  22.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已不在担任中层领导人员职务到龄办理退休的、结束挂职的,一般可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任职

  23.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从发布公示后的下一步工作日起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一)下列情形,应当进行任前公示: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二)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三)公示方式。拟任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收到反映和收到反映经公司纪检室、或党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核查不影响任职的,继续履行程序;收到反映经查影响任职的,报公司党委决定停止任职程序。核查时间超过3个月,核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将核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报告,任职时间从党委批准核查报告之日起计算;核查时间超过1年的,公司党委组织部提出停止任职程序的建议,报党委决定。待核查有明确结论后,再研究干部使用。

  24.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实行任期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三)调任中层领导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5.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安排中层领导人员任职谈话,组织宣布任职,具体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简化。

  26.需要依据法律或有关章程规定决定任免的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并以当选、决定或任命时间计算任职时间。

  27.选拔中层领导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纪实。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要如实记录,形成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归入中层领导人员本人档案。

  六、其他

  28.领导班子换届按有关规定办理。

  29.本流程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司已有规定与本流程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流程执行。

  30.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好中层干部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员选拔充实到中层干部职位上来,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指导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分级管理的原则;

  (八)坚持程序与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在岗位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一定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胜任工作的理论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选拔副股级干部的人员原则上参加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选拔正股级干部的人员原则上在副股级职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四)对待工作热情投入,依法办事,勤奋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局党组拟定出竞争职位后,由担任副股级职务的人员及职工自愿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竞争职位数×1.5,低于了就达不成有效竞争职位。局人事科根据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交流、重用人员不参加职位竞争。

  (二)民主测评。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行政人员开展民主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测评成绩比值为班子成员占40%,其他人员占60%,局人事科汇总每位竞争者得票情况并计算测评结果,根据竞争职位数报告入围人员情况,原则上入围人员数=竞争职位数×1.2。

  (三)竞职演讲。入围人员准备3—5分钟演讲稿,由局班子成员组成演讲评委团,对入围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局人事科汇总每位竞争者得分情况。

  (四)组织考察。由分管领导带队、人事科参与开展组织考察工作,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依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竞争者民主测评结果、演讲成绩及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拟用人选及职位比例为1:1。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局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纪律与监督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或简化程序,不准泄露测评演讲成绩、考察情况、局党组讨论情况等。演讲评委团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局纪检、人事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1.对“公司党委组织部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的理解:注意听取分管领

  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见,是公司党委组织部在启动人选酝酿前,更好地综合有关方面建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的一种方式,有助于增强“初步建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于听取到的意见建议,公司党委组织部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人选意向”既可以是具体的人选建议,也可以是人选产生的方向。提出具体人选的,一般多于岗位数、供差额研究比选;也可以等额考虑。在经过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后,人选建议可不再包含差额。

  2.对“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意向人选从严把关,中层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公司党委组织部、纪检室对人选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能作为人选。不宜提前核查的,在考察环节要严格核查把关”的理解: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部法规有关规定,不在填报范围内的人员,经过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进入填报范围内的,要在考察环节按规定组织其填报并进行核查,严格把关。

  3.对“沟通酝酿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就有关情况与职位分管领导沟通意见”的理解:如职位分管领导已参加酝酿,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

  4.对“需要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中未提出人选意向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

  象后及时上报”的理解: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12种情形,应当在事前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此外,选拔使用党委组织部长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也需要在事前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

  5.对“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可以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人数少的单位中,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的理解:如果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不提出会议参考人选;如果提出参考人选,必须差额,防止只有一个参考人选,参会者没有选择。对差额人选的提出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人数少的单位”原则上指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

  6.对“民主推荐结果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内部产生的,民主推荐后经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的理解:人选所在单位在民主推荐后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并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7.对“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领导人员考察预告。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任职地方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的理解:考察预告

  一般应包括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个别提拔任职及进一步使用的考察预告,还应当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拟任免职务情况。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在单位发布。

  8.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理解:如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考察对象,本人不用签字,由“双签字”另一主体签字。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1.对“公司党委组织部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的理解: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见,是公司党委组织部在启动人选酝酿前,更好地综合有关方面建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的一种方式,有助于增强“初步建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于听取到的意见建议,公司党委组织部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人选意向”既可以是具体的人选建议,也可以是人选产生的方向。提出具体人选的,一般多于岗位数、供差额研究比选;也可以等额考虑。在经过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后,人选建议可不再包含差额。

  2.对“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意向人选从严把关,中层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公司党委组织部、纪检室对人选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能作为人选。不宜提前核查的,在考察环节要严格核查把关”的理解: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部法规有关规定,不在填报范围内的人员,经过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进入填报范围内的,要在考察环节按规定组织其填报并进行核查,严格把关。

  3.对“沟通酝酿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就有关情况与职位分管领导沟通意见”的理解:如职位分管领导已参加酝酿,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

  4.对“需要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中未提出人选意向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及时上报”的理解: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12种情形,应当在事前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此外,选拔使用党委组织部长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也需要在事前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

  5.对“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可以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人数少的单位中,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的理解:

  如果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不提出会议参考人选;如果提出参考人选,必须差额,防止只有一个参考人选,参会者没有选择。对差额人选的提出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人数少的单位”原则上指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

  6.对“民主推荐结果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内部产生的,民主推荐后经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的理解:人选所在单位在民主推荐后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并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7.对“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领导人员考察预告。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任职地方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的理解:考察预告一般应包括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个别提拔任职及进一步使用的考察预告,还应当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拟任免职务情况。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在单位发布。

  8.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理解:如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考察对象,本人不用签字,由“双签字”另一主体签字。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首先我认为德育干部应正确认识班主任工作。在我们这类普通中学,班主任是兼职而不是专职,兼职之外有一个完整的工作

  量,如果把班主任从教学中独立出来看待,眉毛胡子一把抓,势必导致班主任整天疲于奔命、顾此失彼,失去育人工作的艺术性,是对艺术的扼杀,长此以往,德育工作必定会葬送在麻木不仁的状态之中,这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和经受的,这就要求德育干部对班主任工作的分配要有重点,讲艺术。

  二、德育干部是一个服务者,是一个动脉栓塞通。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在一个为共同目标奋斗的过程中,班主任之间避免不了小小的磨擦,这是我知道他们最需要的是意味深长恰到好处的三言两语的“及时雨”,而不是劈头盖脸地训斥、漠不关心的木讷,更不是敌我矛盾上报。当一个老师和学生偶然摩擦起火时,我有能力做到几分钟后让学生俯首帖耳地去找班主任承认错误,这里,体现的是一种艺术魅力,失去艺术的工作是枯燥乏味的。

  三、保护班主任资源,仁政无敌。德育干部是班主任工作的传达者,更应是班主任最知心的后防。当一个班主任工作偏离轨道时,你应该拉他一把,当某个班主任满腹牢骚时,你应有一副兼听则明的耳朵,一颗善解人意的心灵,一个容纳百川的胸怀。当班主任失去信心时,你应该让她感到整个队伍和他风雨同舟。如果在他最疲惫的时候给他加两块砖,就不如让他稍事休息后让他推一车砖。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如果德育工作深入人心,我们的班主任队伍将是一支胜不骄败不馁、打不垮的铁军。

  四、扮好角色,勇于当枪。德育干部应视学校大业为己任,视教师利益为己利,不计较个人得失,正视自身地位,不孤芳自赏,不刚愎自用,要甘愿做一杆枪。当教师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仗义执言,当上级工作来临时,要虚心纳谏,博采众议,集全体班主任的智慧为靶子,弹无虚发,为大榆树中学射出一个个光辉灿烂的德育硕果。

  五、应注意和教学、总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完成工作计划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期末搞突击,和教学工作明争暗斗,苦了班主任和学生。当后勤主任为财产损坏喋喋不休时,你应自省,当教学主任为学习风气不浓而满目愁云时,你应自省,是否德育工作出现了漏洞,缺乏了实效性,长自省才能常常醒,如果人人能自省,我们学校各部门工作有机结合,怕什么验收,惧什么检查,大榆树中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经得住考验。我就是一个善于自省的人。

  六、学会学习工作才会有时代特色。二十一世纪的人才竞争,比的不是已掌握知识的多少比的是掌握知识接受信息的速度,速度决定效率,效率决定业绩。德育主任应转变观念,勇于抛弃一些陈规陋习,尽快创建本校早就出现的校刊、广播站、德育基地、手拉手活动,让学生会自我管理,德育处正确引导,扎实培训,利用校园媒体正确引导,规范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怕什么学生见面羞于问好,下课学生打架斗殴,卫生死角,语言垃圾,该隐去的都将消失,不合时宜的必将过去,让我们满怀信心,迎接苏校谈到的的网络时代吧!

  国企中层领导选拔工作流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1.公司党委组织部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中层领导人员。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2.公司党委或者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3.公司党委组织部注意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等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4.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5.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后,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意向人选从严把关,中层领导人员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公司党委组织部、纪检室对人选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有关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能作为人选。不宜提前核

  查的,在考察环节要严格核查把关。

  6.履行“凡提四必”程序后,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召开公司党委书记专题会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如确有必要需公开选拔或者竞争上岗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沟通酝酿后,公司党委组织部就有关情况与职位分管领导沟通意见。

  8.需要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请示报告。工作方案中未提出人选意向的,应当在确定考察对象后及时上报。

  二、民主推荐

  9.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情形,应当进行民主推荐: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3)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民主推荐。

  对非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对拟任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有变化,一般应当另行组织民主推荐。

  10.对中层领导人员进一步使用的,采取听取意见方式进行。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考察方式,也可以同时包括民主推荐和考察方式。

  1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相关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

  12.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可以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人数少的单位中,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13.民主推荐结果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内部产生的,民主推荐后经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考察

  14.考察对象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前期酝酿的意向人选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需要调整的,由公司党委组织部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重新酝酿。

  15.下列情形,应当进行考察: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16.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中层领导人员考察预告。对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任职地方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17.对在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不宜履行“凡提四必”程序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核查。

  18.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讨论决定

  19.根据考察、听取意见情况,公司党委组织部就中层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事项建议提交党委会议研究。需要会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当按程序征求意见。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0.公司党委讨论决定中层领导人员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涉及岗位职数情况和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以及按要求需事先向集团党委组织部报告的相关事项情况说明。公司党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形成决定。意见分歧

  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21.需报集团单位审批、征求意见或备案的,按规定办理。

  22.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已不在担任中层领导人员职务到龄办理退休的、结束挂职的,一般可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任职

  23.公司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从发布公示后的下一步工作日起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一)下列情形,应当进行任前公示:

  (1)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进一步使用的;

  (3)职级员工转任或者晋升领导职务的;

  (4)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二)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三)公示方式。拟任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收到反映和收到反映经公司纪检室、或党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核查不影响任职的,继续履行程序;收到反映经查影响任职的,报公司党委决定停止任职程序。核查时间超过3个月,核查结果不影响任

  职的,将核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报告,任职时间从党委批准核查报告之日起计算;核查时间超过1年的,公司党委组织部提出停止任职程序的建议,报党委决定。待核查有明确结论后,再研究干部使用。

  24.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的,实行任期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其他情形,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也可进行考察;

  (三)调任中层领导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5.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安排中层领导人员任职谈话,组织宣布任职,具体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简化。

  26.需要依据法律或有关章程规定决定任免的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并以当选、决定或任命时间计算任职时间。

  27.选拔中层领导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纪实。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要如实记录,形成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归入中层领导人员本人档案。

  六、其他

  28.领导班子换届按有关规定办理。

  29.本流程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司已有规定与本

  流程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流程执行。

  30.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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