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公文范文> 正文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8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8-31 14:5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木鱼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去带动另一部份人富起来”的口号下,我国由于地区和文化的差异,贫富差距问题凸显出来,同时因为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中出现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又造成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矛盾,加上外国势力对中国崛起的敌视,各类新旧矛盾的交际,为我们的党执政提出了新的考验,为了适应新的历史形势,紧紧围绕党的群众工作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深入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出如下汇报。

  一、当前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木鱼镇共有目前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1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10个,其中村(居)党支部5个。其中村级干部23人,农村党员331名,其中预备党员10名,占党员总数的3.02%。女党员53名,占党员总数的16.01%。35岁及以下的党员80名,占党员总数的24.17%。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8名,占党员总数的29.61%。农村党员228人,占党员总数的68.88%。总体看,我镇2013年新选举的村级班子整体素质比较好,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较强。

  二、主要的工作做法

  (一)围绕能人治村抓选拔。

  1、革新选任模式。明确用人标准,更新用人观念,拓宽选人渠道,改进选人办法,条件上严格把控,严格落实“双高双强”型用人标准,进一步细化选任条件,明确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等6条标准,规定了党性意识淡薄、模范带头作用差、拉帮结伙搞派性等7种情形不宜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从源头上保证了党组织书记的素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实行交叉任职;在“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做法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对民主基础较好、干群众关系融洽,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开展“公推直选”、“差额直选”、“民主选举”等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人方式。

  2、规范干部管理。第一,实行奖惩机制,提升农村干部工作活力。依据《农村在职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管理办法》制订了《村级班子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从2012年起,每年对村级班子进行考核,评选出一类、二类、三类班子,并在一类班子中评选“十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按基本补贴1.2、1.0、0.8倍进行兑现,不称职的扣发奖励报酬。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其中文武村获得2012年度县“十佳”表彰奖励),所需资金由乡镇财政或村级承担,年底统一兑现。第二,办理社会保险,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9年以上的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办理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参保金额一般为当年补贴报酬的20%-30%;对离任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两种方式落实补助,一种是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另一种是对任职时间较短,不能办理社会保险或退休的实行一次性补贴。第三,落实基本补贴,从2008年起,镇党委把农村干部的生活补贴纳入镇财政支出预算,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补贴和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补贴,分别建立工资卡,保证每季度按时足额发放。

  (二)围绕能力提升抓培训。

  1、实行分类培训。抓好农村干部培训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着力围绕怎样当好村党组织书记,在组织好集中轮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能力素质培训。党委班子成员密切配合,负责编制统一的培训计划,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2012年,我镇就制定实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培训制度》,规定村干部的培训由镇党委组织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实施,本着“缺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通过覆盖全镇的远程教育平台负责培训村支两委干部的政治理论,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实用技术知识等知识。

  2、丰富培训内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村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步伐,谋划发展缺少科学性,机械抓落实,“上面让干啥就干啥,上面让咋干就咋干”,能动性、创造性不够的问题。2012年起,我镇紧紧围绕“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这一目标要求,按照上级安排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需要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困惑的四个方面进行点题,对问题定期进行整理汇总,联系相关部门和专家采取远教视频、集中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答复。着力在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特别是在提高农村实用技能上下功夫。一是突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如油橄榄管护技术培训和食用菌种养殖技术培训。二是增加“两法一例”培训。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农村工作制度的学习培训。三是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市场经济意识。

  3、创新培训模式。要敢于打破传统,根据形势的需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特别是找准既能激发农村干部参与培训热情,又能使之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最佳结合点。

  (三)围绕农民增收抓产业。

  1、理清发展思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事业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第一要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汲取加快发展的好主意,在贴近实际、抓住特色和发挥优势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合木鱼实际情况的“一心两园三组团”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找准发展路子,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推动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坚持以产业和行业为区块,积极鼓励

  引导农民群众创办本地特色产品种养和经营,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大力推广“公司+村社”、“公司+农户”、“农户+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农、工、贸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科学、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农户的示范引导作用。

  3、壮大集体经济。牢固树立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坚强物质基础的观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巩固发展集体经济的途径。根据不同村组的实际,制定科学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找准发展载体,想办法盘活集体留用地和其它集体产业,注意吸收产业大户和党员、群众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多种生产要素参股,明晰集体财产所有制结构,鼓励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

  (四)围绕履职承诺抓管理。

  1、完善管理机制。以“细化、量化”为原则,制定和完善加强法制进村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要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完善法制进村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着眼点,形成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导向。第一,实行了农村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村(居)党组织书记任职后,要根据选举承诺事

  项和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实事项目,并与乡镇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将目标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第二,实行了村(居)党组织书记年度考察,按照听取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座谈征求意见、现场实地验证、综合分析评价、结果反馈备案“六步走”程序进行考察,对考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补贴待遇提高不低于10%,优先推荐评先树优;对考察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不称职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第三,实行村(居)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村(居)党组织书记及配偶、子女涉及婚丧嫁娶、升学入党、承包村级项目、租赁集体资产等十种情形应提前向党委报告。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居)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每年组织一次经济审计,任职届满时,进行离任审计。第四,实行了村(居)党组织书记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日常表现、群众反映、来信来访等,对履职不到位、群众有意见的及时打招呼;第六,落实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度,村干部与组长之间要明确工作责任,从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信访调解到情况上报上级等各环节的工作都明确人员和职责,第六,各村居均建立了廉勤委员会,由村(居)民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对村(居)两委的日常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形成人人有担子、有压力、有动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目标;第七,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的,采取停职检查、组织调整等措施,保持党组织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2、优化党员队伍。第一,建立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2012年,我镇就制定实施了《公示制》、《票决制》、《培训考试制》、《三级考察制》《两级预审制》《责任追究制》等6项发展党工作制度,使发展党员工作层层把关、过滤、杜绝人情党员、突击党员和社会不良分子取巧钻营,纯洁党员队伍。第二,严格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员管理模式,使每名党员都处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下。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思想滑坡,心态扭曲,以及半年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愿意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三不”党员和违法违纪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三、突出问题

  经过近几年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特别是创先争优教育活动,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势的不断变化,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党员文化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发挥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1、文化素质不高,农村优秀人才除参军、升学外,大多数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党员中真正年纪轻、有文化、有能

  力的人才十分缺乏,在选任党组织书记时只能是坨子里拔将军。

  2、政策水平低下。由于村(居)留守党员不但年龄偏大,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大部分村(居)党员干部不善于学习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己一知半解,更谈不上为农民宣传、解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成为一句空话。

  3、思想观念落后。调查中发现,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自身经济条件差,更缺少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对农村经济发展缺乏研究,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差,在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能力不强。个别村党组织书记精神不振,做一天和尚撞一钟。

  (二)村(居)集体经济薄弱,缺乏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低报酬低动力。虽然按月发放了基本报酬,但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村奖励报酬不能按时足额兑现,总体来看享受待遇与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工作压力、劳动强度还有一定差距;农村党组织书记退休后的待遇,没有统一标准,一些地方即使出台了规定,由于资金来源不能保证,也难以兑现;再就是“天花板”现象,决定了村(居)干部工作再出色也难以提拔晋升,工作主动性不强。

  2、无钱办大事。村集体经济收入过少,据调查统计,3村2居中,所有村的年收入均在1万元一下,几乎没有村集体经济,少量资金也只能办小事。大部分只能买纸买笔,打

  字复印等,根本没有能力建桥铺路,挖渠修堤,文化建设等,虽然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开始运行,但是依然仅仅只能做到维持现状,且颇多限制,村(居)纵有想法也无权实施,无法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工作环境差。村党组织书记处于农村工作最前沿,工作条件苦、压力大。一方面表现在信访问题上,由于受族性、派性和个人恩怨的影响,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捏造事实,以把村党组织书记拉下台为目的长期上访,给基层党委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表现在经济债务上,办公经费、公益事业、计划生育等刚性开支必须要办,但是村集体经济薄弱甚至负债较多,村党组织书记只能个人借款或自掏腰包。

  (三)党员群众的整体素质偏低,对村(居)干部的管理监督难。

  1、思想观念落后。一些党员群众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对国家的政策法规缺乏研究,加之一些党组织书记角色转换不及时,没有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思想,行为方式一时难以改变,自觉不自觉的突破规章制度,不愿受管理。

  2、宗旨观念淡薄。部分党员群众,特别是农村老党员,受到市场经济后涌入的国外腐朽思潮冲击,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不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不服从党的领导,不愿意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但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而且仗着资格老,曾经为党做出过贡献,就颐指气使,利用自已人际资源优势,披着民主外衣,插手日常村务管理,干预村务,排斥外族,引导群众谋取个人利益,不顾国家大局,蒙蔽镇干部监督村务。

  3、主人翁意识不强。农村党组织干部的工作范围广泛,应急事件、突发事件多,加之农村党员群众普遍文化素质不高,见识不足,是非观念不强,好为家庭、个人谋私利,既无监管能力,又无监督观念,不好监管。

  四、意见和建议

  (一)拓宽选拔渠道,以“双高双强”为新时期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条件,坚持村党组织书记“两推一选”、公开考选,推行县乡机关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到村任职的做法,选拔一批适应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到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接受锻炼,把担任过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培养乡镇领导干部的一条途径,对他们可采取县管理、乡(镇)编制、干在村的方式,既减轻村级负担,又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广泛从回乡初高中生、退伍军人、农村党员专业户、技术能手以及企业经营者、业务骨干中的党员筛选优秀人才,特别要注意从经商从业户、种养专业户、承包致富户科技示范户中特色人选。大力实施“回归村官”工程,有目的地引导长期在外务工经商能人回村创办经济实体,从中及时发现优秀人才,并有重点地帮带、培养,吸收其加入党组织,条件成熟的选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同时,畅通村党组织书记“下”的渠道,对工作懈怠、敷衍应付、成绩较差的,经组织考核后,凡不称职的,予以免职。

  (二)完善激励措施,目前我党的领导干部提拔晋升方

  式多种多样,有考选、竞选、遴选等等选拔方式,但是真正定人却多出于上,农村基层干部上升渠道狭窄,要提高其积极性,一要提高政治待遇,让农村党组织书记“干有所为”。建议把农村党组织书记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盘考虑,对能力水平高、政绩特别突出、在当地有影响和威信、担任党组织书记一定时间的,充实到乡镇干部队伍中;从乡镇招考计划中单列“村党组织书记报考公务员指标”;对评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等大力向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倾斜,对他们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二是提高经济待遇,让农村党组织书记“劳有所值”。适当提高基本报酬发放数额,奖励报酬稳定资金渠道,建议由县级以上财政负担,乡镇党委考核兑现。三是统一社会保障,让农村党组织书记“退有所养”。建议参照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投保金以年基本工资为基数,按25—30%的比例缴纳为宜,其中集体缴70%,个人缴纳30%。对欠发达地区,上级进一步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既能保障基本工资和办公运转,又能办理退休和“两险”。同时采取硬性措施切实减轻村级负担,为村级解困松绑,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干头”。

  (三)增强基层党组织职能,目前我国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虽然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却没有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使得基层党组织与国家的基层行政机构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职能重叠,对基层党组织行使其职能产生了一些思维混乱,在市场经济越来越深入的历史新形势下,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增强党组织的导引职能。

  1、建议明确基层党组织的管人职能,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荐人作用,进入国家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的人才,必须拥有常住地的基层党团委的政审推荐材料,鼓励私有企业、合资企业、个体户选用基层党团委推荐的人才,同时为了更好的提升党团委的影响力和扩大人才渠道,“两新”组织的党团委也应该溶入这个招人、选人、荐人、用人系统当中。

  2、目前我党虽有一套已成系统的人才交流体系,但是较为为学历是举,而且对“体制外”的人才的吸引力较低,建议不简单的用学历来判断人才,而应充分发挥党团委的作用,发掘那些自学成才的人才和培养自己本身所拥有的干部,通过和其长期生活工作在一起的党员群众的评价和口碑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评优和晋升,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制度和广阔丰富的上升渠道来吸引群众自觉自愿的加入党组织。

  3、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组织明确自身的导引职能,淡化其行政职责,使基层党组织从繁重的日常行政和管理中抽离出来,集中精力主抓党员和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基层党组织的评价职能引导党员群众洁身自好,积极向善,能够从心底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能使党员更加明确其党内权利和义务,更加深刻的领会社

  会主义民主及其核心价值观。

篇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组织部公务员工作指导的书

  1.《干部政治素质考核案例选编》

  《干部政治素质考核案例选编》(简称《案例选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三局组织编写,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抓好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案例选编》为实务指导类图书,精选了各地区各部门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中特别是在重大斗争一线识别评价干部政治素质的25个创新实践案例。收录的案例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每个案例包括背景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三个部分。该书内容权威、指导性强,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干部考核条例、做好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2.《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一书,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于1995年首次出版,2001年、2011年先后修订再版,在指导、规范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以2011年版为基础,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党内选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体现地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新精神新要求,对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前期筹备、宣传报道、大会开幕、正式选举、委员会一次全会

  的组织召开、大会闭幕及会后归档总结等作了详细规范和阐释,同时附有相关政策文件、名词解释、工作问答、工作流程、姓氏笔画排列顺序索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是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权威指导用书,也是广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组织工作者的常用工具书。

篇三: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2019年第4期总第269期SEEKTRUTHFROMFACTSGeneralNo.269No.4,2019新时代下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①*任鹏(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中共中央基于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制度逻辑的考量,重新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新旧条例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到《条例》的重新修订开启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的重要篇章,是进一步推动和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化的基本遵循。以这些条例为依托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3-4641.2019.04.11201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依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时代要求,在1999年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99年版《条例》)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十九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是依规治党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构建系统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时代彰显。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条例》的重新修订对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以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条例》的生成逻辑99年版《条例》作为基础性党内法规自实施以来,一度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收稿日期]:2019-05-15[基金项目]: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逻辑与构建: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执行模式创新研究”(17XDJ015)。[作者简介]:任鹏(1996-),男,山西临汾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7要作用。但随着二十年来农村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该条例中的部分相关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实践需要,因此,基于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制度逻辑的考量对条例的重新修订是十分必要的。1.历史逻辑: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需要。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和优良传统。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把农民组织在农会中”,突出党领导下的农民协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组织作用。在中央苏区时期,就以乡为单位建立党支部,以村为单位建立党小组。新中国成立之后,1954年,第一次全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加强了农村党支部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的领导作用,保证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此后,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运动体制下,农村基层党支部在农村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统管农村的一切事务。改革开放以来,在“乡政村治”的治理机构下,农村基层党组织虽然一度出现了软弱涣散的趋势,但其领导地位仍没有改变。在党的历史上,虽然形势、任务以及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在不断发展变化,但党总是重视加强并不断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绝对领导,这在二十一世纪初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尤为充分的体现。1999年,中央正式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99年版《条例》共8章34条,从八个方面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定,涵盖范围全面且宽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此同时,中央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这就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好领导作用。党组织是农村工作的根本组织和政治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推动党的建设和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法宝”,这一“法宝”一直以来得到党组织和党员的认同并得以延续。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今天,更应该坚持这一优良传统,重视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2.政治逻辑: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也因此出现了许多新气象。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制度建设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是制度建设具有治本的作用。虽然通过强力反腐可以起到净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的作用,但往往由于时间的推移和领导者关注点的变化,加之农村社会宗族势力强大、人情社会特征显著、利益关系网络复杂等,其效力往往会时断时续、难以持久、难以深入。而党内法规一经颁布,就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和权威性,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以常态化、制度化,保证了其稳定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近些年来农村基层治理中出现了村民自治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矛盾突出,领导干部观念落后、能力不足,农村思想文化多元混乱,农民集体意识淡薄,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不到位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破解农村治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难题,并且将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面,为今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全面系统的法71规依据。例如对于村“两委”的矛盾,新版《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一点毋庸置疑;把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及土地承包关系写入了条例之中;针对农村思想文化多元的问题,提出要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等。只有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才能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3.制度逻辑:99年版《条例》规范价值和约束效力的缺失。99年版《条例》是第一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环境的发展,其滞后性也日益凸现。一是99年版《条例》部分内容与现行党章规定不相适应。党章在效力层级上居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顶端。新旧版条例第一条都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遵循“下位法规服从上位法规”的原则,党章发生了变化,条例也应该相应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如: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表述,无论是在内容全面性还是语言规范性上都与现行党章存在明显差距。乡村振兴战略被写入《党章》,条例中也应该相应地进行增加。二是99年版《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不够清晰、明确、具体、完善,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含糊不清,出现很多“灰色地带”。例如:99年版《条例》中对于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的任期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不同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时间不统一,一些党员就长期霸占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岗位,进而在一些地区出现家族式党支部,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失去活力和群众基础。三是99年版《条例》中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十八大以来,党规党纪的系统化、体系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党也真正实现了从之前更多依靠权力反腐向依规治党的转变,党规党纪执行力大大提高,制度空转的现象大大减少。但从整体上来看,99年版《条例》对于党规的论述并不完善、系统,党的政治功能没有完全凸显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99年版《条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作用的发挥。二、新旧《条例》的对比分析相较于99年版《条例》,《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任务指向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条例》不仅对规定内容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也进行了创新和完善,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1.组织设置的变化:更加具体和符合实际。在99年版《条例》的组织设置上,存在着一些界定不清晰、不明确、不具体、难以满足农村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需要的规定。例如:99年版《条例》第五条只是对农村可以设立党组织的人数进行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规定,但问题是并没有明确这是对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设立党组织人数的具体规定还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人数的具体规定,这就容易造成实际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杂乱局面。同时,99年版《条例》第五条也没有对村党组织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作出明确的年限规定,事实上这就是很多农村地区出现家族式党支部的原因。而且,99年版《条例》中也缺少一些与农村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相适应的条款,如对于很多地区村改社区之后是否应当同步设立党组织就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是否应当在广大农村地区出现的多元经济、社会组织等中设立党组织也没有具体要求。所以,新《条例》中,在组织设置中针对一直存在的具体问题予以了相应修订、完善和补充。首先,72新增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将乡镇党委及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1](P34)届任期规定为五年,避免了99年版《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歧意,并且确保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和活力,有利于农村利民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延续性。其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变化,新增要在“符合条件的农村经济、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村改社区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再次,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避免出现基层组织之间关系混乱、推诿扯皮的现象。最后,对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村党的支部委员会、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的委员会的人员配备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解决了旧《条例》中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定偏重定性描述、缺乏定量描述的问题,确保了党的基层组织的精简、高效,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2.主要职责的变化:更加全面和与时俱进。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职责的内容。首先,旧《条例》只是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这一概念模糊、包含范围较大,难以有明晰的界定,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难以做到明确的职责划分。新修订的《条例》对这一概念包含的要素作出了具体的界定,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1](P33)其次,在具体工作上,《条例》与时俱进,祛除了基层党组织“计划生育”的工作,新增“领导本乡镇和本村的基层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攻坚、民族宗教等工作”[1](P10)的规定,这些工作都是新时代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时代任务,是当下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再次,细化了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的任务。99年版《条例》只是单纯明确了任务,新《条例》提出“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1](P9)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任务执行的效力。再次,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已经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在这种多元共治下农村基层党组织理应发挥好领导作用。99年版《条例》中对缺乏村党组织领导和加强农村兴起的多元组织管理的规定,难以解决农村实际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新版《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村党组织要领导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加强对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这些新增规定更加全面具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最后,针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宗教影响不断扩大、思想多元的局面,新版《条例》新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定。只有如此,才能稳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稳定中国社会的发展大局,真正将农村变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2](P4)3.重点任务的变化:由“四位一体”新增为“五位一体”。《条例》在保留99年版《条例》中“四位一体”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乡村治理”一章,变为现在的“五位一体”。从继承方面来看,首先新旧《条例》都规定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农民收入,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营制度及分配制度,稳定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运用科技发展经济;其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新旧《条例》都强调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新型农民”,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再次,在领导班子和73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新旧《条例》都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重视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等;最后,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新旧《条例》都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之所以在新旧《条例》中都强调这些规定,是因为它们一直都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亦是薄弱点,不仅关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高低,更关乎农村治理水平和乡村社会的稳定、富裕,因而在任何时期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从创新方面来看,《条例》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突出问题导向,汲取成功经验,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原则。从整体上来分析,由之前“四位一体”增加为“五位一体”,新增了“乡村治理”一章,明确了乡村治理的目标、机制和任务。之所以增加这一章,是为了贯彻党的十九作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只有通过有效的乡村治理才能实现。而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力量。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承担起“乡村治理”的任务。从各个部分发展变化来看,《条例》对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体现了内容翔实、要求到位、表述合理规范等特点。例如:99年版《条例》中规定了抓好农村经济工作的五项具体任务,这些要求在《条例》中仍然有所体现,但已经被扩充完善为六项具体任务。这些新增内容都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对条例的重大创新。4.新增“领导和保障”一章。制定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和前提,而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因此,《条例》新增第九章“领导和保障”一章专门来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和执行,是整部条例执行的重要抓手,以此不断加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程。首先,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县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委的直接责任。其次,配强乡镇党务力量,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再次,强化基础设施,规定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序有效运行,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最后,强化激励机制,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通过责任与激励相结合既可以促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执行和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同时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有助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活力和生命力。三、《条例》的价值意蕴《条例》作为新时代下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总结和升华了近二十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成果。《条例》的修订开启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新的篇章,不仅对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而且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关键意义和深远影响。1.《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体系化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法规在质与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74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条例》作为新时代下党内法规建设的重大发展,是完成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关键的一环。从纵向上来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将党内法规划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层次分明、效力递减、错落有致的规范结构。时下,《条例》的出台,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细化“高位阶”党内法规的要求和规定,规制“低位阶”党内法规,大大推动了自上而下、相互衔接的党内法规“制度群”建设目标的发展。从横向上来看,按照党内法规建设所涉及内容进行划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党内法规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条例》作为党的组织法规的一部分,其修订必然推动党的组织法规的完善,进而提高党内法规内部结构的系统性。2.《条例》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新时代下,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课题。习近平强调:“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3](P213)淘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要求“把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因此,以《条例》作为制度遵循,通过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尤为重要和关键。当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国家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正是契合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主题。只有依托《条例》来加强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提升党的凝聚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只有按照《条例》的内容完成党的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带领农村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们党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进而得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只有遵循《条例》的各项规定,通过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治责任、使命担当,规范组织设置,履行职责任务,完成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培养出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锻造出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本领,才能从本质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依托《条例》来规范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不仅可以从整体上有效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可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合法性根基,提升党在农村的工作能力和战斗力,从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3.《条例》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国家治理包括乡村治理、社区治理、社会治理等,其中,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因此,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而《条例》恰恰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从总体上来看,《条例》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为旨要,其颁布和执行必然大大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组织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和号召力,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领导。从部分来看,《条例》新增“乡村治理”一章,从法规角度真正明确了推进“乡村治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履行的75职责任务,具有强制性和执行力,同时《条例》中也明确指出了乡村治理的目标、机制和任务,让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有规可循,使得乡村治理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前进,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依规办事的能力。因此,《条例》的颁布和执行必然会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而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参考文献][1]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2]欧阳仁根.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干部读本[Z].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责任编辑李月明)TheSignificanceofre-formulatedtheRegulationsontheWorkoftheCPCRuralGrass-rootsOrganizationintheNewEra(MarxismCollegeofLanzhouUniversity,Lanzhou730000)RENPengAbstract:Inthecontextoftheoverallimplementationofthe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theCPCcentralcommittee,basedonthehistoricallogic,politicallogicandinstitutionallogic,re-formulatedandpromulgatedtheregulationsontheworkoftheCPCruralgrass-rootsorganization.Throughthecomparisonandanalysisoftheoldandnewregulations,itcanbeseenthattherevisionoftheregulationshasopenedanimportantchapterinthesystematicconstructionofinner-partylawsandregulationsintheNewEra,andisthebasicadherencetofurtherpromoteandrealizetheinstitutionalizationofruralgrass-rootspartyorganizations.Relyingontheseregulations,helpconsolidatetherulingfoundationofthepartyinruralareas,enhanceitsrulingcapacity,andmodernizeChina"sgovernancesystemandcapacity.Keywords:CPCgrass-rootsorganizationworkregulations;Generationlogic;Thevalueimplicationwewillstrengthenandstandardizethebuildingofcommunity-levelpartyorganizationsinruralareas,whichwill76

篇四: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通过学习,获得以下认识:

  一、制定新条例有重大意义

  1、新条例强化顶层设计,释放了制度红利。1999年颁布实施的《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本次《条例》的修定,在继承发扬原有《条例》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新特点,根据农村实际,以全局的高度和长远的发展眼光,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变化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范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委员人数及主要构成,统一了每届任期等等。这一系列的规定从中央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规范要求,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扫除了制度障碍,1极大地释放了制度红利,是一次重大的改革。

  2、新条例明确工作职责,指引了发展方向。这次颁布的《条例》着眼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提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对农村基层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要求,要坚持党支部建在村上,实现对农村各领域全覆盖;要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可以说,《条例》中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具体且明确的,是一本详细的任务书,我们只要对照《条例》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农村基层党的工作必将迎来辉煌的明天。

  3、新条例强化党的领导,汇聚了强大力量。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全面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核心,《条例》的修定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一切的思想。一方面,明确规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特别是对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管理权限进行了明确,将“两新”组织纳入农村基层管理范畴,扩大了党的工作基础;另一方面,2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农村党员的培育和管理,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管理等,打通了上升通道,激发了整体活力。同时,《条例》还强化了党员的政治标准,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可以说,《条例》史无前例地为推动农村基层党的工作凝聚了最广泛、最强大的力量,有了《条例》的护航,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指日可待。

  二、建强农村组织堡垒

  一是建好“桥头堡”。抓好脱贫攻坚,关键抓好基层党建。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组织设置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工聚居地和新兴产业链条延伸,消除空白点,实现党在农村产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促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全面提高。坚持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注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群众,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延伸到农村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使基层“神经末梢”成为群众心中的“神经中枢”,不断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选好“领头羊”。班子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一个好的党组织书记,能够带好一个班子、建好一个村子、找到一个富民的好路子。针对一些农村“人难选、无人选”的问3题,采取“两推一选”、上级选派等办法,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推选思想政治素质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选担任党组织书记,使脱贫攻坚有一批较强的指挥员、乡村振兴有一批好的带头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通过做好选、育、管、用等工作,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带头人队伍,切实当好推动“三农”工作顶梁柱和主心骨。

  三是育好“排头兵”。脱贫要攻坚,致富看党员;乡村要振兴,党员要先行。通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农村党员带头学技术、带头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勤劳致富,引领党员发挥帮带示范作用,主动与群众结成对子共同致富。注重把返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乡村企业负责人、科技能手,致富能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跟踪培养,及时把思想品德好、致富业绩好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健全农村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发挥党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强化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才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篇五: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4.16?

  【文

  号】

  【施行日期】2021.04.16?

  【效力等级】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组织

  正文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校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

  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高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

  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

  (三)坚持高校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完成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四)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

  (五)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五条

  高校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党委对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委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常委会由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委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设立常委会的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设立常委会的高校党委,一般设党委委员15至31人,常委会委员7至11人;不设常委会的,一般设委员7至11人。根据学校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增减常委会委员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委员职数。

  第七条

  高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第八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九条

  高校院(系)级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本专科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设置。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

  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条

  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第十一条

  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二条

  教职工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十三条

  学生党支部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动作用。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五)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高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纪委)。高校纪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

  行工作。上级纪委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方面强化对高校纪委的领导。

  实行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高校党委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纪委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高校党委视具体情况在院(系)级单位党委设立纪委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六条

  高校纪委是高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高校纪委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把处理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高校党组织应当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史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第十八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健全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第十九条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做好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台,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二十条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高校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二十一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渠道。建立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阶段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加大在高校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

  第二十二条

  高校党委应当设立党校。党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章

  干部和人才工作

  第二十三条

  高校党委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努力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

  专业化干部队伍。

  选拔任用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由高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高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对院(系)级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及其成员的选拔,本单位党组织可以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第二十五条

  高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制度,制定并落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大胆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第二十六条

  高校党委应当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潜心育人、潜心科研、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用好用活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等各方面优秀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七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

  高校党委应当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行政系统、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八条

  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二十九条

  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拓展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区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八章

  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第三十一条

  高校党委应当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学术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十二条

  高校党委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章

  领导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整体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管班子管业务与管党建管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教育工作等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合理设置负责高校党建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应当有内设机构具体承担高校党建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高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教师工作、学生工作、保卫工作部门等机构。

  第三十五条

  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学校领导岗位。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当进入党委常委会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党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一般应当由党委常委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担任。

  高校应当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要求,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当在编制内配足,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完善保障机制,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质支持。

  第三十六条

  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作为学校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双一流”建设等工作

  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对出现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军队系统院校党组织的工作,按照中共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第十三章

  项目党群管理

  1、项目党建工作

  1.1党组织设置

  1.1.1工程项目应按党章要求,根据实际设立(经理部)党工委或(项目部)党支部。

  1.1.2项目党工委作为党委的派出机构,其成员由派出单位党组织任命。党的工作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一名并明确一名党工委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1.3项目工期不足半年的要建立临时党组织,半年以上的要建立正式党组织。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要建立党支部,7名以上的要建立支部委员会;7至15名党员的,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15名以上的,支部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党支部原则上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2年。

  1.2党支部工作职责

  1.2.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等。

  1.2.2组织抓好干部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

  1.2.3坚持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讨论制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1.2.4围绕经营生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风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员工完成各项任务。

  1.2.5了解干部员工的思想状况,掌握党员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发展工作。

  1.2.6做好干部员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大胆选拔青年干部,充实后备队伍。

  1.2.7支持行政工作,结合经营生产和改革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2.8关于干部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活动。

  1.2.9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典型,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1.3党支部工作内容

  1.3.1工程项目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核心地位,组织学习、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议,抓好对党员、员工的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员工。

  1.3.2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和目标;生产经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资金使用;工程拨款和物资采购供应方案;工程任务分包和协作队伍选择;项目部内部机构调整和人员使用、奖惩;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3.3按照“支部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保证作用突出、思想工作有力、基础工作扎实”的标准,抓好项目领导班子建设。

  1.3.4按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任用工作。

  1.3.5深入开展

  “全员素质工程”教育活动,抓好员工队伍建设。

  1.3.6围绕安全、质量、效益、工期、管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地宣传,确保任务的完成;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强化对外部劳务队伍的教育管理。

  1.3.7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1.3.8开展“创岗建区”、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并做好各种党内基础台帐,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3.9按照规定程序抓好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10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1.4党支部工作制度

  1.4.1工程项目部党支部要建立支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例会等会议制度,原则上一月一次;

  1.4.2项目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书记参加有关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和经理参加有

  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

  1.4.3要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一次;

  1.4.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1.4.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4.6要建立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4.7要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定期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4.8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要工作情况通报、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详见处党发[2000]57号)。

  1.5党支部基础台帐

  党支部基础台帐包括:党支部工作年鉴;发展党员基础台帐;党内开展活动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党支部大会记录;党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

  2、项目纪检监察工作

  2.1纪检监察组织设置

  2.1.1根据《党章》规定,项目部党组织应设纪检委员;

  2.1.2为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项目部应选聘2名以上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的同志兼任党风廉政监督员。

  2.2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2.2.1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等活动;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员工学习党规、党纪,学习法律、法规,学习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保障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2.2主要领导要经常倾听党员、群众的呼声,受理本项目部党员、群众的申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对廉政建设优秀事迹和违法违纪情况要及时上报公司纪检部门。

  2.2.3加强对人、财、物和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把关工作.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大额财务支出、物资招标采购、工程分包等工作把好关口,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和腐败现象发生。

  2.2.4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针对成本核算和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选题立项开展专题效能监察工作。

  2.3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制定项目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

  2.4纪检监察基础台帐

  建立廉政建设记事薄,记录廉政建设开展活动情况:厂务公开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个人廉政措施,表彰廉政事迹和违章违纪,案例教育等。

  3、项目企业文化建设

  3.1企业形象宣传

  3.1.1严格按照《中铁隧道集团企业VI识别手册》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

  3.1.2工地宣传要遵循突出中心、规范美观、内鼓士气、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实用、醒目、美观、大方的要求进行,所有工地宣传设施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前到位。

  3.1.3A类、B类工程项目,以宣传集团公司为主,一律冠以“中铁隧道集团”字样简称使用“中隧集团”;C类工程项目,以宣传二处有限公司为主,一律冠以“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字样简称使用“中隧二处”。不得出现“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xx工程公司”或其它称谓的字样。

  3.1.4工程项目必须设置相应的基础标示,主要包括: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大型标示牌、固定的宣传标语,驻地、现场彩门,板报宣传栏、竞赛评比栏、图片阅报栏,工程简介牌、工程进度牌、企业简介牌、安全警示牌,会议室,员工工作服、安全帽、上岗证,主要、大型施工机械,施工驻地、现场的升降旗杆和围栏等。根据项目生产、管理的需要按照要求配置、使用

  其它相关的标示。

  3.1.5工地宣传要严格遵守内外有别和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凡涉及企业不宜对外公开的经营、发展政策、重要数据及内容,严格禁止在现场宣传中使用。

  3.2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2.1项目部应本着服务公司经营、生产,外树形象、内鼓士气的原则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3.2.2各级新闻媒体联系采访,被采访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党委宣传部通报,重点说明新闻单位的采访意图、本单位宣传打算等情况,经公司主管部门报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未经批准,决不允许擅自接受采访宣传事宜。单位主动开展新闻宣传活动,也应事先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决不允许擅自操作。

  3.2.3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有关单位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和业主的宣传意见,准确把握宣传口径,特别是对涉及到上级主管部门、投资方、建设方、设计、监理、兄弟单位情况以及工程造价、承包合同等企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宣传。

  3.2.4对新闻媒体拟发稿件含图片、影像,被采访单位要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在媒体含《隧道工人》上发表专版或半版的宣传稿件,都要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3.2.5加强人员管理,严肃新闻纪律。任何单位、个人包括施工队伍、外来务工人员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免造成失实、失礼等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

  3.2.6及时做好媒体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3工程及新闻图片的收集

  3.3.1工程图片及其它重要图片是公司的宝贵资料,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整理。

  3.3.2图片收集的范围包括:工程开、竣工仪式,地市级以上领导视察工地,工程照片有特色的施工工艺照片、工程单项照片及工程全貌照片

  等。

  3.3.3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必须保证有一套完整的图片报送公司企业文化部。

  3.4工地宣传规范用语

  3.4.1工地宣传用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统一规范。

  3.4.2A类、B类工程工地宣传用语包括:

  (1)中铁隧道集团承建××工程

  (2)至精、至诚;更优、更新

  (3)依靠科技领先,实施精品战略,做到:百分之百地执行标准;百分之百地兑现合同;百分之百地质量合格;百分之百地用户满意

  (4)科技兴企,以人为本

  (5)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6)团结、务实、开拓、奉献

  (7)严格贯彻ISO9000标准组织施工生产

  (8)工程铸精品,当好国家队

  (9)以管理保质量,以质量创信誉

  (10)奋力开拓市场,广交天下朋友

  (11)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攻坚克险,创造辉煌

  (12)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铸造一流

  (13)建好××工程,造福××人民

  (14)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15)绿色工程,造福社会

  (16)工程高质量,施工高速度,队伍高素质,管理高效益

  (17)严格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管理

  (18)中铁隧道集团以精诚之心服务公众,回报社会

  (19)人人抓安全,安全促生产

  (20)干一方工程,留一方美名,树一方形象,拓一方市场

  (21)以科技保质量,以质量创名牌,以名牌占市场,以市场促发展

  (22)市场就是战场,项目就是饭碗,业主就是上帝,工期就是法令,质量就是生命,管理就是效益

  (23)创文明单位,干文明工程,建文明班组,当文明员工

  (24)国内领先,世界著名

  (25)建国优工程,创世界精品

  (26)创国优树丰碑,建名牌立功勋

  (27)保安全生产,促精品工程,争世界一流,创世界之最

  (28)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为人先,勇攀高峰

  3.4.3C类工程工地宣传用语包括:

  (1)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承建XX工程

  (2)质量为本、用户至上、拓宽市场、稳固发展

  (3)团结协作,创新求实,拼搏奉献,铸造一流

  (4)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市场,寻求发展

  (5)企业跟着市场走,生产围着效益干

  (6)严格按照ISO9000标准组织施工

  (7)以科技保质量,以质量闯名牌,以名牌占市场

  (8)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发展

  (9)工程高质量,施工高速度,管理高效益

  (10)干工程,创信誉,树形象,交朋友,拓市场

  (11)弘扬诚信文化,实施精品战略,创造优质工程

  (12)创精品工程,树市场美誉

  (13)争创安全质量

  标准样板工地

  (14)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铸造一流

  (15)注重质量,讲求信誉,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16)优质高效树形象,精益求精创名牌

  (17)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瞄准目标,创造辉煌

  (18)树拳头班组,出拳头队伍,创拳头产品

  (19)众志成城铸精品,优质高效拓市场

  (20)建好XX工程,造福XX人民

  (21)建优质工程,夺鲁班金杯

  (22)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23)攻坚克险创一流,优质高效拓市场

  (24)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25)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

  (26)发动群众,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促进发展

  (2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28)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9)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

  (30)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丝毫懈怠

  3.4.4C类工程工地宣传用语可选用A类、B类工程宣传用语

  4、项目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1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设置

  4.1.1工程项目部按照要求都应建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项目书记牵头主抓,行政、工

  会、团组织负领导职责,公安、劳资、财务、物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

  4.2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

  4.2.1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分析综治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4.2.2签定责任书。项目部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签定责任书。做好检查、评比。

  4.2.3加强治安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

  4.2.4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治保会、联防队、义务消防队、调解委员会、家属委员会发挥作用。

  4.2.5搞好人员的管理。对员工、家属、分包队伍的人员要做好审查和登记。

  4.2.6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道德教育、形势教育。

  4.2.7做好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

  4.3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4.3.1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项目书记主持召开一次综治工作成员会议;

  4.3.2情况报告制度。半年书面向公司综治办报告一次,按时填报报表。

  4.3.3考核评比制度。对照责任书按时检查、评比。

  4.4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台帐

  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台帐包括:综合治理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矛盾排查调处记录;打击处理人员记录;表彰奖励人员记录;帮教人员记录;法制教育(宣传)记录;考核评比记录。

  5、项目工会工作

  5.1工会组织设置

  5.1.1公司派出的项目部,成立工会工委,设主任一名。

  5.1.2工程公司(厂、站、院)项目,凡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由3~9人组成,选举主席一名。

  5.1.3工程公司所属的项目部,成立工会小组,选举工会小组长。

  5.2工会工作机构

  项目工会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包括劳动竞赛委员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代会经营生产、规章制度、职工福利、干部评议、职工教育、提案工作等专门工作小组。

  5.3工会工作内容

  5.3.1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项目工会,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项目党组织书记讲话,听取审议行政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业务招待费、提案征集处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等报告及有关重大议案。

  5.3.2职代会评议工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行政正、副职;总工程师、机械主管;党组织正副书记;工会主席(也可以扩大到部门、班组负责人)。

  5.3.3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厂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项目本部、工地、职工住地应设厂务公开公开栏,每季度一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工程情况、物资采购、人事、工资奖金分配、职工福利、综合治理、办公用品、安全生产、职工困难补助、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情况。

  5.3.4公司派出项目部及工程公司工会组织要牵头成立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5.3.5工会组织要抓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发动本项目职工广泛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5.3.6项目工会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一遵、两反、三落实”、“六个一”

  和安全哨兵活动,创建“三无”班组。

  5.3.7协助党政组织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市场经济形势和主人翁精神教育,办好职工业校,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5.3.8公司工会建立了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个人交纳基金1500元。

  在遭受死亡、伤残、重大疾病时享受本金10-20倍的补助。

  5.3.9按职工工资总额1%提取的困难补助费,将其中的0·2%分配给基层工会使用,审批权限为500元,公司工会财务领款。

  5.3.10目经理部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和1%困难补助款,每季度通过资金高度中心,上交公司工会。

  5.3.11会会员按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总和的0。5%每月交纳会费。基层自收自用,收支帐报公司工会财务。

  5.3.12项目工会要求购买新设备,提前制定购买计划,报公司工会批准后方可购买。建立好工会设备管理档案,保证用活、管好。

  5.4工会基础台帐

  工会基础台帐包括:会员花名册;会员档案袋;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厂务公开记录;工会财务收支帐;互助合作保障花名册;困难补助记录;女职工花名册;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记录;劳动竞赛规则及评比记录;息工待岗人员情况;特困职工档案;安全生产(安全哨兵、三无班组)活动记录;“四先”评比记录;工会财产登记卡;职工业校培训记录等。

  6、项目共青团工作

  6.1共青团组织设置

  项目团员人数在七人以下(或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90%)的团支部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需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七人以上的可设立委员会,团的支部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一般应设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团员多的团支部,可以视情况增设副书记、科技、生产和文体委员等。

  6.2团支部工作职责

  6.2.1向团支部大会负责并接受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6.2.2贯彻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精神。

  116.2.3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6.2.4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生产活动。

  6.2.5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

  6.2.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6.2.7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

  6.2.8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和施工生产。

  6.2.9围绕项目管理和施工生产,结合实际开展团内主题活动。

  6.2.10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共青团安全监督岗活动,落实青工安全生产包保工作。

  6.3团支部工作内容

  6.3.1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6.3.2青工安全包保工作。

  6.3.3青年素质工程教育活动。

  6.3.4“双争”竞赛即“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6.3.5“双创”活动即青年“创新创效”活动。

  6.3.6争创学习型团支部活动。

  6.3.7共青团安全监督岗活动。

  6.3.8青年突击队活动。

  6.3.9青年志愿者活动。

  6.4团支部工作制度

  6.4.1会议制度。即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议和支部(总支)团员大会的制度;

  6.4.2工作报告制度。即支部(总支)委员会至少每年向支部(总支)团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6.4.3请示汇报制度。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每月至少汇报一次工作;

  126.4.4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6.5团支部基础台帐

  团支部基础台帐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各种会议记录;主题活动资料;团费收支明细帐等

  13

篇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篇八: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2019最新版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

  工作材料汇编

  (依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目

  录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工作流程图......................................................................-2-XX镇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两推一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5-一、指导思想...................................................................................................................................-5-二、工作内容...................................................................................................................................-6-三、工作原则...................................................................................................................................-6-四、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7-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9-六、工作要求.................................................................................................................................-13-

  -1-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工作流程图

  、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进行财务审计。

  4、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分析研判。

  乡镇党委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5、乡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导小组,组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乡镇换届工作方案报县委组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织部审核把关。

  6、乡镇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动员会,进行业务骨干培训。

  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任期目标考核,由各村(社区)指导组主持,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员大会和村(社区)民代表会议上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并公开结果。

  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乡(镇)××村(社区)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乡镇党委审核村(社区)换届方案。

  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逐村(社区)摸排,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进行研判,制订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

  2、整合工作力量,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1、乡镇党委对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进行排查摸底。

  各乡镇党委全面了解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班子成员公信度、党员群众愿望诉求等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

  确实没有合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财政所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审计,向乡镇党委报告,并公开审计结果。

  一、前

  期

  准

  备

  7、对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任期目标考核。

  8、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制订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与乡镇党委进行沟通。起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9、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乡(镇)××村(社区)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乡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村(社区)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准备工作,同时发布《中国共产党

  ××乡(镇)××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

  10、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宣传发动换届选举,动员选民参与选举。

  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要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向乡镇党委呈报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的请示,经乡镇党委同意,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公示应到会党员名单,并在党员和群众推荐会议前通过。

  11、党员选举登记。根据发动情况,了解登记意愿,确认计算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人数。

  12、在乡镇党委及换届选举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公布全村(社区)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单,起草本村(社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发布公告(一、二、三)。

  -2-

  二

  、推

  荐

  阶

  段

  三

  、考

  察

  阶

  段

  13、在乡镇党委及换届选举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讨论通过本村(社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公布乡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人条件。

  设监票人计票人,并经会议通过。

  按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现场公开计票。

  14、村(社区)党组织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向乡镇党委报告群众和党员推荐情况。

  15、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审核。

  16、县委组织部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及平时掌握情况,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推荐有效。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

  17、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18个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并报县委换届领导小组复审,县委组织部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反馈至村党组织。

  县委书记逐乡镇听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对象汇报。

  18、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

  乡镇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没有被列入考察和列入考察对象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参加座谈对象:村(社区)干部、本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及其他党员、村(社区)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

  19、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意见,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20、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

  21、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签字,经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反馈至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批复至村(社区)党组织。

  22、乡镇党委与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被确定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对象,要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纪律承诺要作为竞职承诺的重要内容,其承诺内容报乡(镇)党委审核并公示,凡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3-

  四

  、选

  举

  阶

  段

  五

  、总

  结

  阶

  段

  23、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准备大会有关文件材料、研究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和召开时间及地点、讨论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会议纪律及任务要求等事项。向党员下发书面通知、布置会场。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说和承诺

  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24、在乡(镇)党委及换届选举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

  分组酝酿候选人名单,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推荐监票人

  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25、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并当场公布。

  26、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

  27、选举结束后,在乡(镇)党委及换届选举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

  28、乡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9、材料归档。

  30、建章立制。

  31、检查总结。

  32、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思想工作。

  33、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开展工作。

  34、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做好团支部、妇联、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

  35、做好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4-

  XX镇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两推一选”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党组织:

  为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全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定于XX开始至XX结束。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两推一选”选举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平等竞争、公开公正原则,立足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5-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原则,真正把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深受群众信赖的党员选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不断增强村(社区)党组织在广大村(居)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建设毛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内容

  在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在村及社区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工作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的积极实践,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立党管干部的新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民主推荐、选举任用规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整个“两推一选”过程要体现公开性,增强透明度,各个环节都要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选举结果的统计,都要公开计票,公开结果。

  -6-

  (三)依法按章办事原则。在选举工作中,既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又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有序进行。

  (四)分类指导原则。要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具体方案,进行“两推一选”工作。

  四、村(社区)党组织委员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党组织委员职数

  1、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村党总支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名、委员2-3名;村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社区党组织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2、提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二)党组织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为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

  2、文化程度原则上高中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较强,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4、思想品德,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真心实意为村民服务,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强。

  5、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邪教。

  6、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制度,不组织、煽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7.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8.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原则上要求有3-以上党龄,且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8-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XX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XXXX)1.开展调查摸底。要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精准排查,详细摸清党员底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期间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经村选举委员会和镇党委同意。要逐村、逐社区摸清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研判村(社区)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把调查摸底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重点摸排选情复杂、矛盾突出以及以往换届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逐个分析选情,深挖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措施,特别是针对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等现象,要依法依纪整治,确保不留“后遗症”。

  -9-

  2.抓好审计评议。坚持先审计再换届,按照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经管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村居财务清查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X县XX发〔20XX〕X号)要求,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财务清查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要组织村(居)民代表对现任村(居)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0XX年已组织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可直接运用结果,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居)委员会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3.加强业务培训。镇党委要重点做好包村(社区)干部、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XX)从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换届业务上把好“关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严格资格条件。切实摸清候选人真实情况,严格资格审查,特别是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要从严把关,-10-

  严格执行省委明确的“九不选”要求,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对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严审资格条件,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当选无效。探索实行候选人“九联审”制度,由镇党委牵头,组织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及司法、财税、卫计、农经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把关。

  2.严格组织程序。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办法进行:①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合并前的每个村原则上要有一名推荐人选;②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③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④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⑤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11-

  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居)范围内公示;⑦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3.严格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要注意做好提高党员到会率、规范大会选举程序、规范投票行为、选满应选名额等工作,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XX上旬)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批复村(社区)党组织选举结果,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宣布镇党委批复,明确职责分工,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布选举结果和人员分工安排。要指导新一届村(社区)领导班子结合村(居)情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公开承诺届期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取得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1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合理部署,统筹安排,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研究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增强方案的政策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领导挂点联系责任制,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镇党委派出工作指导组包村指导。

  (二)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严格选举纪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家族、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严肃查处贿选、恶意干扰破坏选举以及阻碍他人正常行使推荐权、选举权等行为,对违反选举纪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把好推荐和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参加信任度测评的村民代表和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达到80%以上。

  (三)全程记录,认真总结。要认真做好全程组织、归档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两推一选”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材料,及时上报镇党委。

  -13-

推荐访问: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用手册修订版 修订版 实用手册 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