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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监督体系内容(5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9-01 16:5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大监督体系内容

  

  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是指由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用于监控企业各个层级的经营活动,对企业各方面的行为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保障企业的稳健运营。

  该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审计:通过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全面审核企业各个部门的经营、财务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内部监察:专门设立监察机构,对企业各级干部和员工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3.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查: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风险控制,积极通过法规合规审查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4.举报受理:对企业内部和外部人员的举报进行认真受理,及时处理,防止不良行为出现和扩大;

  5.信息披露: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的各种信息得到公开、透明,便于各方监督和评价。

  通过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步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和问题。

篇二:大监督体系内容

  

  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的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的运营,建立完善的内部大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建立和完善这一体系?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和构建方法。

  一、内部监督委员会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核心是内部监督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由企业内部的监督人员组成,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向企业管理层和国家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当独立于企业管理层,有权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经营、人事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二、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是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制度应包括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周期等内容,明确内部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监督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三、信息披露与公开

  信息披露是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公开企业信息,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管理体系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信息披露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还可以促进企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四、监督责任追究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五、转型升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也需要不断优化和升级。国有企业应当注重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监督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格监督责任追究,不断转型升级,确保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良性运行。【字数已超1500字限制,如需继续增加请告知】。

篇三:大监督体系内容

  

  大监督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监督体系的建设,有效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一、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健全各级监督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和规章,规范监督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公正、公开、有力。

  第三章

  监督对象

  一、监督对象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以及公职人员、工作人员等个人。

  二、监督对象涉及的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私人行为等各类行为。

  第四章

  监督手段和方法

  一、监督手段包括审计、检查、巡视、评估等多种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手段进行监督。

  二、监督方法包括定期监督、专项监督、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保证监督工作的全面、深入进行。

  第五章

  监督责任

  一、监督人员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力,维护监督公信力。

  二、监督人员要严格执行监督规章,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

  监督效果评估

  一、建立监督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提高监督效果。

  第七章

  监督结果处理

  一、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监督结果的公正、公开。

  第八章

  监督人员管理

  一、对监督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建立监督人员激励机制,激励监督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第九章

  监督信息的收集和利用

  一、建立监督信息系统,收集并整理监督信息,建立信息库。

  二、利用监督信息开展监督工作和监督分析,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章

  监督协同合作

  一、加强各级监督机构间的协同合作,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二、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督协同效应。

  第十一章

  监督法规和标准

  一、建立健全的监督法规和标准,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二、加强对监督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章

  监督费用管理

  一、对监督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和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经费合理使用。

  二、建立监督费用审计制度,对监督经费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三章

  监督机构内部管理

  一、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机构内部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二、加强监督机构内部人员自查和自律,提高监督机构的团队合作和战斗力。

  第十四章

  监督宣传和舆论监督

  一、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宣传和宣传工作的监督,提高公众对监督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二、建立健全的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对监督工作的舆论监督进行守望相助。

  第十五章

  监督工作安全保障

  一、建立监督工作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监督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监督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严惩违法行为。

  第十六章

  监督工作成果发布

  一、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工作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二、对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激励和表彰,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第十七章

  监督机构改革和创新

  一、加强监督机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机构的工作效能。

  二、对监督工作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加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第十八章

  监督责任追究

  一、对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健全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工作失误和过失进行追责。

  第十九章

  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篇四:大监督体系内容

  

  大监督格局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体系

  1.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实现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统一。

  2.强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发挥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党的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助职责。

  三、监督内容

  1.加强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

  2.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监督,重点是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廉洁从政规定等行为。

  四、监督方式

  1.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结果互认。

  2.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过程的全程留痕、可追溯。

  3.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五、监督程序

  1.监督线索来源:举报、检查、审计、巡视、群众反映等。

  2.线索处置:对监督线索进行登记、分类、研判、处置,属于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调查核实: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4.作出处置: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5.反馈结果: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被监督对象,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六、监督保障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2.落实监督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完善监督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4.保障监督工作经费,确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监督格局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只有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内容、方式、程序和保障,才能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篇五:大监督体系内容

  

  大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范文(精选3篇)【篇一】大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国铁建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建平在2023年工作会上提出,构建“大监督”协同工作的机制和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评估机制、追责机制。这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更好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2年)》“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新要求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加强内部监督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而采取的治本之策,必将开启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十三五”期间,中国铁建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跨越式发展。“十四五”期间,中国铁建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和提质增效的攻坚期,面对不确定不稳定的外部环境,企业面临的风险压力越来越大。力分则散,力合则聚。构建“大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工作,是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的必然选择。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十三五”期间监督工作的经验,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增强内部监督全面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更好地防范权力失控、管理失职、监督失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大监督工作,在规划计划阶段,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主体各自所长,实现各监督主体在统一方案下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范围的系统监督,实现各层级、各板块监督对象纵横全覆盖。在实施阶段,强化资源整合,共享监督力量,共同开展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人员访谈、查阅文件、走访调研、线索举报等多重手段,既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又强化对企业一般问题和风险的全面监督,消灭监督的“死角”和“盲区”,实现监督内容的全覆盖。通过党委全面监督和内部互相监督,量化监督标准,动态考评监督成效,助力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对监督主体的再监督,形成监督链条的全面闭环。

  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增强监督的连续性。大监督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转变,将职能部门监督、专责监督和综合监督深度融合。通过民主科学决策、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标准和程序,预防风险和问题的发生,发挥事前监督的导向作用。通过明确责任和行为规范,全面实施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避免损失,发挥事中监督纠偏作用。通过检查各项行为是否按预期方式发生,评价结果是否符合预期目标,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发挥事后监督的警示作用。充分应用企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借助科技手段和智能工具,强化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推动现场监督检查与非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延伸监督触角,全程持续跟踪,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构建大监督体系有利于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最大限度地促进各类监督主体间的协同化效应,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贯穿于公司治理的全过程,把改革发展、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作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效实现企业治理目标。基于过程控制和数据分析,强化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督促管理主体履职尽责,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业务流程、落实到工作岗位,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促进监督主体及时反馈和持续改进,优化监督方式和方法,提升监督的专业水平,保证监督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推进大监督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内外沟通、整体联动的监督合力。要强化顶层引领,设立企业大监督委员会,在中国铁建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内部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协调。要建立业务监督、专责监督、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权责界定、运行机制以及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承担监督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涵盖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公司和项目部以及中国铁建“7+1”业务板块的监督追责清单,实现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监督无盲区、违规必追责。要坚持以“依法合规、防范风险”为核心,畅通横向监督协调、纵向监督制约、整改追责一体、全面覆盖到位的保障机制,夯实风险信息报送、问题线索研判、监督力量互补、工作成果共享、网络平台支撑基础工作。要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将职工的价值取向和企业的核

  心价值观融为一体,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自觉监督的积极转变,努力培育浓厚的“大监督”氛围。大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注重内部监督资源的整合,也要注重外部监督资源的协同。凡是大监督体系中涉及的监督主体都应与外部相关监督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力量和外部监督成果,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力量,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大监督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提升的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行稳致远工作方针,加强监督力量的建设,建立大监督体系的自我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动大监督体系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智能化,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篇二】大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公司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生产经营、投资决策、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各种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让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效益下降。“大监督”工作是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内容,在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把各类监督力量统一管理,有机融合,在依法合规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的目标一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专业互补的工作体系。“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形成及能否高效运转与公司机关部门各自监督职能的发挥紧密联系。作为监督主体,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大监督体系下通过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主动配合、分工负责,构筑起坚固防线,防范各类风险。深刻理解公司职能部门在“大监督”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我们提高认识、理清思路、高效地开展“大监督”工作。一、“大监督”是创新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和管理监督深度融合,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机制,更是充分发挥职能管理部门监督职能、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工作领域开展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权威性。通过融入体系有效开展监督工作,职能部门的监督权力和监督威力得到保障和强化。

  二、通过各部门的参与,监督工作渗透到公司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监督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公司进入发展快车道,各种问题的发生、存在与职能部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不敢监督有关。“大监督”体系明晰和强化了公司各部门的监督责任,并通过不断细化完善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不断深化责任意识,将监督工作真正纳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确保监督责任意识入脑入心。三、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改变了各监督力量各自为政,孤军奋战,彼此间缺乏有效沟通,成本高、效率低,监督的范围交叉重复或存在监督盲区,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的问题。部门之间通过“大监督”计划统筹整合与协调管理,增强相互沟通和联系协同,强化了监督的效果。四、有效的监督,并不取决于有多少监督渠道和形式,而是取决于能否建立一种有力的保障机制,使监督主体能对监督对象的有关活动和行为真正了解,使被监督者不敢腐不能腐。部门因在其专业领域的权威性,使得该保障机制得以形成和完善,“大监督”工作通过职能部门的参与,大大提高了有效性。五、大监督工作的效能体现和部门管理效能的发挥与公司当前重点工作、重大举措的推进密切相关。第一、公司年度中心监督事项和重点监督事项是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关键点、问题易发点而确定,部门职责决定了其在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如对集团《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标世界一流管理,合规管理工作等;第二、大监督工作的开展,倒逼部门对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不断进行完善,如当前的制度建设工作;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是监督工作的核心目标,通过监督反映出的问题,往往正是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这与巡视巡察、专项整治等工作相互衔接,同向发力,能够提高问题整改的效率。“大监督”工作作为公司重要的管理行为,通过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督职能,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进而实现管理的精进和效益的提升。【篇三】大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重点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内容,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业务监督与法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有机融合,在依法合规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目标一致、协调联动、统筹规划、信息共享、专业互补的工作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央出台了相关的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文件,其中指出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出资人监管等方式来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水平。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投资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各种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让风险转变为损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国有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监督工作职责,无论是业务部门、采购部门还是市场营销等部门,都是监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而财务、人力等监督部门是第二道防线,纪检监察、审计则是监督的第三道防线。以往各个监督主体都是孤军奋战、各自为政,监督缺乏有效的沟通,监督成本高、监督效率低下,监督的范围存在交叉重复以及监督盲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共享,更是导致被监督的主体压力较大,相同问题被重复监督检查,相同整改要重复上报,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构建,可以有力扭转企业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的局面,通过关口前移、防线前置、主动防御的全新监督思想,构建从传统的事后问责向事中控制、事前预防延伸的监督模式。构建实施?“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让党内监督和企业管理监督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和企业治理两个优势,让各类监督力量形成互补,聚焦于企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问题整改思路,形成按业务划分的纵向监督链条和监督部门横向联合,交互嵌套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企的“治”和科学管理的“管”形成科学的标准和依据,不断监督督促企业的决策者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二是各类风险防控的导向相同。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发挥各部门监督的能动性,加强经营风险、廉洁风险、法务风险的管控和排查,让监督工作紧随企业改革发展

  的脚步,推动国有企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实现“企业经营安全、干部履职安全”的总目标。企业通过风险查找、识别、评估,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决策风险和廉洁风险。三是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相同。无论是监督部门的监督还是业务部门的监督,都属于企业管理中的控制环节,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要从源头查找问题,并且制定相应的整改完善方案,研究制定涉及各业务领域科学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把加强控制、防范风险、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方式,从而强化企业的内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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