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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2023谁制定的(6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9-03 17: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处置和控制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到高中等各个年级的学生。

  三、预案组成:

  1.预案编制组:负责编制、修订和保障预案实施。

  2.应急指挥组:由学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和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教师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和处理事故。

  四、预案部署:

  1.学校领导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后续跟踪。

  2.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3.建立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

  五、预案措施:

  1.学校内部安全设施建设:

  (1)建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对重要场所、通道和道路进行监控。

  (2)配备及时报警设备和紧急呼叫系统,确保预警和通讯畅通。

  (3)设置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保障学生的火灾逃生安全。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各种学生伤害事故的隐患。

  2.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划分。

  (3)对学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疾病和隐患。

  (4)建立学生休息和运动场所,提供学生放松和锻炼的机会,减少学生因长时间学习而导致的体力透支。

  3.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指挥组。

  (2)责任人迅速赶到现场,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紧急救助。

  (3)联系家长或紧急联系人,并引导他们到达现场。

  (4)根据学生伤情严重程度,紧急联系医疗救护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事故发生后,责任人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预案演练:

  1.学校定期组织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2.根据演练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

  七、预案评估和报告:

  1.学校定期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

  2.学校should给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提供事故处理结果的报告。

  八、其他事宜:

  1.学校要建立学生伤害事故的档案,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

  2.学校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加师生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学校要与有关机构保持联络,及时掌握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信息和应急处置技巧。

  总结:

  通过建立和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能够做到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预案的制定、实施和评估要与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篇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流程办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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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流程办法详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学生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2023年,我国进一步完善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置流程办法,以保障每一位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以下是对这一新流程的详细解读。

  一、预防为主,安全教育先行

  2023年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流程首要原则是预防为主。学校需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对校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无隐患。

  二、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师或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不得延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情况及初步处理措施。学校需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三、现场处置,保障生命安全

  在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进行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联系医疗救援。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后续调查。

  四、事故调查,明确责任

  学校应组织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责任。调查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五、善后处理,关心学生心理健康

  事故善后工作包括医疗救治、保险理赔、心理疏导等。学校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确保受伤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关注学生及其家庭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六、总结反思,完善预防机制

  每次事故后,学校都应进行总结反思,找出问题根源,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案例学习,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总的来说,2023年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流程办法更加强调预防、快速响应和全面关怀,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

篇三: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浩如烟海的网络各种事故处理,损害,规定,方法,同学相关的内容质量参次不齐,为解决您的需求,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规定范文,供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有需要的伴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乐观预防、妥当处理在校同学损害事故,爱护同学、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同学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同学损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准时、妥当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同学损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帮助学校妥当处理同学损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同学进行必要的平安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平安制度,实行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退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平安隐患;当发生损害事故时,应当准时实行措施救助受损害同学。

  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应当针对同学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的不同,采纳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同学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依据自身的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避开和消退相应的危急。

  第七条

  未成年同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协作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同学不担当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托付担当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章

  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同学损害事故的责任,应当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同学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担当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缘由,应当担当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缘由,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供应给同学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担心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平安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平安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平安隐患,而未准时实行措施的;

  (三)学校向同学供应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同学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同学进行相应的平安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相宜担当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实行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支配未成年同学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与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留意的;

  (八)同学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损害,学校发觉,但未依据实际状况准时实行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同学,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同学的职责期间,发觉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同学擅自离校等与同学人身平安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觉或者知道,但未准时告知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同学因脱离监护人的爱护而发生损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同学损害事故,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一)同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力量应当知道具有危急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学校、老师已经告诫、订正,但同学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同学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同学的身体状况、行为、心情等有特别状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

  学校支配同学参与活动,因供应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行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同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同学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损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同学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

  无不当的,不担当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同学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同学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同学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同学、老师及其他个人有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同学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应当准时救助受损害同学,并应当准时告知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实行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情形严峻的,学校应当准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帮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与受损害同学或者同学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恳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特地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其次十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全都看法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全都看法,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其次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其次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其次十三条

  对发生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担当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十四条

  同学损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其次十五条

  对受损害同学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托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其次十六条

  学校对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担当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损害同学、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假如有条件,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损害同学赐予适当的关心。

  其次十七条

  因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其次十八条

  未成年同学对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学的行为侵害学校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其次十九条

  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帮助筹措。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同学损害赔偿预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损害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鼓舞中学校参与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同学自愿参与意外损害保险。在敬重同学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同学参与意外损害保险制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峻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峻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行政惩罚。

  第三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同学损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同学,学校可以赐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受损害同学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害学校、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方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气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学校(含特别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方法所称同学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发生的幼儿损害事故,应当依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力量人的特点,参照本方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同学损害事故,参照本方法处理。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损害事故,参照本方法处理。

  第四十条

  本方法自****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同学人身平安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方法不符的,以本方法为准。

  在本方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同学损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

  篇2: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

  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乐观预防、妥当处理在校同学损害事故,爱护同学、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同学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同学损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准时、妥当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同学损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帮助学校妥当处理同学损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同学进行必要的平安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平安制度,实行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退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平安隐患;当发生损害事故时,应当准时实行措施救助受损害同学。

  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应当针对同学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的不同,采纳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同学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依据自身的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避开和消退相应的危急。

  第七条

  未成年同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协作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同学不担当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托付担当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章

  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同学损害事故的责任,应当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同学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担当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缘由,应当担当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缘由,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供应给同学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担心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平安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平安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平安隐患,而未准时实行措施的;

  (三)学校向同学供应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

  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同学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同学进行相应的平安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相宜担当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实行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支配未成年同学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与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与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留意的;

  (八)同学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损害,学校发觉,但未依据实际状况准时实行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同学,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同学的职责期间,发觉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同学擅自离校等与同学人身平安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觉或者知道,但未准时告知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同学因脱离监护人的爱护而发生损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同学损害事故,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一)同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力量应当知道具有危急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同学行为具有危急性,学校、老师已经告诫、订正,但同学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同学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同学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同学的身体状况、行为、心情等有特别状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

  学校支配同学参与活动,因供应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行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同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同学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损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同学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担当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同学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同学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同学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同学、老师及其他个人有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同学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应当准时救助受损害同学,并应当准时告知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实行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情形严峻的,学校应当准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帮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八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与受损害同学或者同学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恳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特地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其次十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全都看法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全都看法,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其次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其次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其次十三条

  对发生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担当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十四条

  同学损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其次十五条

  对受损害同学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托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其次十六条

  学校对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担当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损害同学、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假如有条件,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损害同学赐予适当的关心。

  其次十七条

  因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其次十八条

  未成年同学对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学的行为侵害学校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同学或者未成年同学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其次十九条

  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帮助筹措。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同学损害赔偿预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损害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鼓舞中学校参与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同学自愿参与意外损害保险。在敬重同学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同学参与意外损害保险制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同学损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峻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峻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赐予相应的行政惩罚。

  第三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同学损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同学损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同学,学校可以赐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受损害同学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害学校、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方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气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学校(含特别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方法所称同学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发生的幼儿损害事故,应当依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力量人的特点,参照本方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同学损害事故,参照本方法处理。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损害事故,参照本方法处理。

  第四十条

  本方法自****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同学人身平安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方法不符的,以本方法为准。

  在本方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同学损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

  篇3:一小学校校内意外损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河天一小学校校内意外损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同学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平安,预防和削减校内同学意外损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平安事故的处置力量,最大限度地削减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依据教育部《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事故缘由猜测

  课间同学追赶、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平安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平安教育;试验操作不当;极个别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同学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大事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内平安预防网络。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育处、卫生室、班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平安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留意对同学进行平安爱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同学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平安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加同学的自我爱护意识,教会同学一些削减危急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急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平安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同学的法制、平安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留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平安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平安检查,发觉隐患要马上整改。【学校学校校内意外损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学校学校校内意外损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常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察一次,准时处理检视中发觉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仔细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急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同学意外损害事故与突发大事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需协作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同学意外损害事故与突发大事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损害的,马上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大事的,除马上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实行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同学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马上赶赴事发觉场;准时告知

  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怀,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老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大事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马上赶赴事发觉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同学发生意外损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同学马上将受伤同学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马上进行诊断与抢救;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损害同学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同学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马上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帮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准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同学,向同学家长通报状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同学损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损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大事,由学校领导集体参加处理并准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需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气将受害同学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行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同学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同学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准时造成严峻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峻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依据同学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同学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示家长依法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四: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引言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发,给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我们制定了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及时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伤害和损失,并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案目标

  1.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提高学校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减少学生在意外伤害事故中的伤害和损失;

  4.保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应急组织机构

  1.学校应急组织机构:

  (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协调应急工作;

  (2)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传递和宣传工作;

  (3)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和处理事故;

  (4)追调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和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2.预案职责分工:

  (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指挥应急工作;

  (2)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和传递;

  (3)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和处理事故;

  (4)追调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

  四、应急准备工作

  1.培训和演练:

  (1)为全体教职工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2.应急资源准备:

  (1)确保学校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建立出勤救援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和安全人员等。

  3.应急联络和信息发布:

  (1)建立健全学校应急联络机制;

  (2)设立应急信息发布通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五、应急响应流程

  1.事故预警:

  (1)监测和分析常见事故的发生情况,及时预警;

  (2)学校安保人员和教职员工要保持对学生的关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应急启动: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综合协调组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通知应急处置组和追调组。

  3.现场救援:

  (1)应急处置组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现场救援;

  (2)优先救治重伤员,同时做好其他学生的安全疏散和护理工作。

  4.事故处理:

  (1)应急处置组负责清理现场、记录事故细节和收集证据;

  (2)追调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六、附则

  1.事故应急预案需要与时俱进,定期进行修订和总结,及时更新相关应急知识;

  2.应急演练要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3.应急联络机制和信息发布通道要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畅通和可用。

  七、结语

  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是学校最重要的责任,也是我们制定应急预案的初衷。通过有效的应急预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安全,降低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希望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篇五: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学校意外伤害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为有效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安全,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落实本应急预案,对学校意外伤害事故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定期组织演练。该小组由学校校领导负责,包括教务处、保卫处、医务室和后勤处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在突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由校领导任命成立,承担着指挥、协调、调度等职责。由教务处、保卫处、医务室、教师代表组成。

  3.应急处置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承担现场救护、疏导、报警等任务。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工,由医务室、保卫处、教师代表等组成。

  4.教师值班组:负责学生意外伤害预防工作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告。由受过急救培训的教师组成,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当教师和学生发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确认事故情况:保卫处接到报告后,指派教师值班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确认,同时告知应急处置组和医务室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现场。

  3.救助伤者:应急处置组的医护人员在确认事故情况后,立即对伤者进行急救。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送往医院。

  4.疏导其他学生:教师值班人员和保卫处工作人员应立即对事发区域进行封锁,疏导其他学生离开现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救援协助: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并告知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地址,请求医护人员尽快赶到现场。

  6.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学校将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7.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全校发布事故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向家长和学生解释事故原因,并告知安抚措施。

  四、应急演练

  为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实施,学校应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的报警程序、伤者急救、疏导学生、联系医护人员等。演练后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改进。

  五、教师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急救培训,提高教师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参与应急处置的教师,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培训。

  六、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学校应保证医务室配备应急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有效的急救。同时,学校还应配备好疏导学生的安全出口、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和物资。

  七、预案的修订和推广

  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并组织推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各部门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并能熟练应对突发事故。

  八、总结和改进

  每次应急处置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改进,以提高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就是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内容,通过合理的组织机构和详细的处置程序,以及演练和培训的方式,将能有效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篇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谁制定的

  

  2023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前言

  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各年级主任、保卫部(处)、卫生保健科(所)、教务科(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有专职应急办公室。

  2.各班级应急小组

  每个班级设立应急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副班主任、年级值班教师为成员,负责协助学校处理紧急情况,并组织学生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三、预防措施

  1.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展一次关于安全知识的讲座,组织学生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其自救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2.安全设施和器材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急救箱等。

  3.环境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学校应定期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拉响火警报警器,并将火情报告应急办公室。

  (2)班主任带领学生迅速撤离教室,按照指定的疏散路线前往操场集合。

  (3)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组织救援工作,如有需要,协调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地震事故应急预案

  (1)地震发生时,学生应立即躲到桌子底下,保护头部。

  (2)等待地震过后,班主任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教室,前往安全区域。

  (3)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具体情况报告应急办公室。

  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学生应冷静应对,寻找最近的安全避难点。

  (2)立即报警并联系学校,学校应急办公室协调救援和家长联系。

  五、人员配备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挥和组织应急工作。

  2.各班级应急小组成员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撤离和应急救援。

  3.学校保卫部门、卫生保健科(所)、教务科(所)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协助。

  六、应急演练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模拟各类紧急情况,让学生熟悉应对程序和方法,提高应急能力。

  七、整体措施

  1.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定期向家长传达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学生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

  2.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因地制宜,防患于未然。

  3.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档案,定期进行总结和分享,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八、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完善

  学校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九、结语

  学生的安全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能有效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希望学校全体师生能够严格遵守预案,做到心中有数,应对自如。通过预案的有效实施,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并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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