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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9篇)

富丰文库网 发表于2024-09-13 09:19: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未定稿)

  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事宜。条件具备的,决定换届。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和条件(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立时间、领导班子现状等),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名额的初步意见等。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的请示

  三、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请示。同意换届的,下发批复,明确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并就筹备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的批复

  四、基层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主要包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内容要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时间跨度为本届任期或最近五年,要以账目为依据,逐年反映收支结余情况);酝酿、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按“两下两上”原则、以120%的比例酝酿推荐);制订选举办法。

  五、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材料:关于中共××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用中组部编辑器录入,16K纸打印)

  六、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书面答复。

  七、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本届

  党组织工作报告稿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八、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下一届委员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否则无效。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才能当选(候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较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造成委员缺额的,可在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当选后,即研究确定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党内工作分工。

  十、基层党组织将换届选举结果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所有候选人得票情况,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由多到少排序);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时间,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新一届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党内工作分工的初步意见。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十一、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换届选举结果并下发批复。

  (本工作流程同时适用于基层党组织补选个别委员;新成立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1:

  候选人建议人选产生的“两下两上”程序

  以某党支部换届为例,假设下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以党小组为推荐单位,则酝酿、推荐、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程序如下:

  “一下”:根据党支部规定的候选人基本条件,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在党支部所辖全体党员范围内酝酿。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每个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推荐出下一届党支部

  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6名(差额20%)。党小组将名单上报党支部汇总。

  “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初步人选名单进行汇总,根据多数党小组的推荐意见,在所有获得提名的人选范围内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下发各党小组征求意见。

  “二下”: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对党支部研究提出的6名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听取党员意见。党小组将讨论意见汇总并上报党支部。

  “二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正式上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如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则以其所属的下一级党组织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单位)

  附件2: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计算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上述6种情况之外的党员如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未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按缺席对待)。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分或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停止党的组织生活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

  附件3: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二、奏国际歌;

  三、本届党组织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四、分组审议工作报告(审议后可休会);

  五、进行选举:

  1.主持人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历;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六、表决通过党组织工作报告等决议;

  七、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闭会。不奏(唱)国歌、国际歌,也不单独搞闭幕式。

篇二: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解析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结合省市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就这次全市基层党委〔总支换届和出席市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大家进行交流学习。为了便于大家学习理解和实际操作,这次业务学习我按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介绍,即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两委一次全会阶段、总结呈报归档阶段,供大家参考。

  一、筹备阶段

  〔一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党委要立即召开党委会,一要认真学习换届方案,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学习、演练换届工作流程,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日程表安排做好各项工作。二要要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二向市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党委会做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及时向市委呈报《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关于召开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

  〔3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1-/15〔4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市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宣、办、纪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生活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四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资格审查工作

  认真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基层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基层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市委批准后,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市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

  〔4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5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要报的材料;

  〔6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2-/15〔7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2、指导好代表选举工作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各基层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

  各基层党委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比较特殊的单位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二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3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观。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4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3-/15〔5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的主要程序为:

  A、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该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七是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八是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B、通过选举办法。各选举单位选举办法可由基层党委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

  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4-/15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F、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G、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H、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I、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选的,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进行正式选举的,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3、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做出同意的批复。

  4、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1在选举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委、干部、人事、监察部门的党员干部组成,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5-/15〔2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各基层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单位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单位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起草工作报告,要组织专人撰写,党委认真分析讨论,并由党委领导同志-6-/15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定稿。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同级党委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会讨论定稿。

  〔六组织酝酿提出下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向干部主管部门呈报关于下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根据市委对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市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市委审查同意后,方可提请党代会进行正式选举。需上报的材料还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

  〔七制订选举办法

  -7-/15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会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歧义的字名。

  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纪委。

  〔八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党委要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写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收缴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单据是否完备;使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九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8-/15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提出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代表名册及编制原则。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组,并指定召集人。

  1、代表名册应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

  2、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团〔组为序。

  3、代表名册的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十召开党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应立即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十一做好大会准备工作,发出会议通知

  做好党员代表大会各种材料准备以及证件、票箱、会场等各项准备工作。向代表发出会议通知,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9-/15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组织接待好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十二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团〔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各代表团〔组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是:1、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3、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4、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十三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之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2、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3、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

  〔十四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主要内容是: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4、通过大会议程;5、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10-/15况的报告;6、宣布有关事项。

  〔十五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1、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2、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名单;3、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名单;4、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5、通过大会日程;6、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正式会议阶段

  〔十六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是党代表出席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代表开始履行各项职权,是一个地方党内外群众最关心,最瞩目的一次会议。因此,会议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大会主持人应说明到会代表人数,介绍列席人员,致词欢迎来宾。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是:1、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2、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3、宣布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七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主要内容是:1、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是代表行使监督、决策权的基本途径。大会一定要安排较多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各代表团〔组要做好记录,如实反映-11-/15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去。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2、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3、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十八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讨论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其主要议程是:1、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2、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交各代表组讨论;3、布置推选监票人;4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5、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十九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1、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2、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3、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二十做好大会选举准备工作

  1、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党委、纪委两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12-/15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2、准备好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的标志配条。

  3、培训监票人、计票人。

  4、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

  5、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用纸。

  〔二十一大会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4、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6、计票人分发选票;7、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方法;8、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9、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10、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11、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预

  选的,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12、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二十二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应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13-/15单;确认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进行预选的,在预选大会后需要增加一次主席团会议,为主席第四次会议,本次主席团会议为第五次会议。

  〔二十三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

  〔二十四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1、宣读市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批复;2、推选监票人;3、发放选票;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十五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主要议程有:1、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2、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3、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4、宣布党员代表大会闭幕。

  四、大会后续工作

  〔二十六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市委,用以批准、备案。

  选举结果的报批或报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如果是-14-/15经市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公开报道。如果有市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市委批准后方可报道。

  2、报道当选结果事关重大,必须认真对待。对当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当选职务、排列顺序,一定要反复认真核对,不得有疏漏和差错。报道的语言要准确、恰当。报道的文稿要经主持选举会议的负责同志审签。

  〔二十七材料归档

  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十八做好党员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党委在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代表大会的质量。

  -15-/15

篇三: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换届旳基本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和机关旳实际,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要在到届前1-2月(经请示可延长1年)时间内向上级党组织作出请示报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代表500人以上)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旳决定。

  注意事项:

  1.党委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

  2.请示报告应涉及旳内容:开会旳根据、会议旳大体时间、上级党委批复。

  二、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旳有关准备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上届委员会构成)。

  2、党组织写好工作报告。报告要对本届任期内旳工作进行总结,既要讲成绩,也要讲局限性,同步对下届委员会班子提出建议等。

  3、党组织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拟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4、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

  5、上级党委批复。

  6、制作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并留出另选她人旳空格)。

  (二)注意事项

  请示报告应涉及旳内容:

  1.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旳20%以上。

  2.选举大会旳具体日期。

  三、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旳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旳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旳审查。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旳程序

  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

  2.致揭幕词

  3.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旳意见,接受党员旳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委员会文书档案。

  4.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旳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旳差额选举措施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具体程序如下: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旳党员人数。阐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旳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旳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旳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旳,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措施(草案)。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适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旳工作。

  4)宣布下一届委员会构成旳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有关换届选举旳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旳简历、工作成绩和重要优缺陷等实事求是旳向选举人简介,协助党员比较全面地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旳阐明和解

  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状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旳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旳数字,并阐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旳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阐明旳填写措施,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到会党员旳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旳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她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旳票少于或等于分发旳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发布选举成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旳得票数,并宣布当选旳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旳同志同到会党员会面;并阐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一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12)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旳(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5.上级领导发言

  6.闭幕,凑唱国际歌

  (二)选举过程中旳有关注意事项

篇四: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篇五: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换届选举党组织对象和形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各基层党委的实际情况,参照以往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党委名单

  三、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

  (1)根据区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筹备召开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并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形成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基层党委召开所属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基层党委对所属党组织班子进行考察、调整。

  (4)指导所属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7)基层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

  人预备人选

  的请示,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批复。

  (8)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党员代表大会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将工作报告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9)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各党委于**时间前进行换届选举。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呈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两委”选举结果。

  (2)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归档和汇编工作。

  四、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构成及产生程序

  (一)代表名额的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央、省、市委要求,我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党委确定的代表名额与上届持平。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应占4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应占20%左右。其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55%;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选举单位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根据各基层党委的工作实际,原则上掌握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同时,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尽量减少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叉。对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可以分配适当的代表名额,以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在选举代表时,党支部(党总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党委沟通。根据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代表名额24%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党支部(党总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召开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党委审查。审查通过后,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党委审批。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问题,由各基层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选举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报告审查情况。

  五、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

  (一)筹备阶段

  1、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按照区委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召开党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主要包括通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意见等。

  3、成立组织。成立换届工作筹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

  4、呈报请示。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向区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一周内,7日报请示)

  5、待《请示》获得区委批准后,召开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包括:印发关于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会后要及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6、起草大会有关文件。组织人员起草“两委”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等。

  7、做好人事安排。各党委(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总支)班子职数进行核定,做好换届考察调整工作。

  8、指导基层做好选举工作。指导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分配名额和构成原则等要求,做好党员代表的酝酿、推荐工作;党委成员深入各党支部(党总支)参加党员大会。参加会议同志要参加选举工作全过程。

  9、第二次请示。向区委组织部呈报关于下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相关材料。

  10、召开最后一次党委会议。审议“两委”工作报告;酝酿下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出席区第*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各党委向所属支部下发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二)预备会议阶段

  11、召开各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部署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说明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等情况。

  1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1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党委成员做大会筹备情况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确认事项。

  1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审议通过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三)正式会议阶段

  15、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是: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作党委工作报告。如时间允许,还可以作纪委工

  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16、召开代表团(组)会议。会议内容是: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有事项。

  1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议题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讨论“两委”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讨论通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8、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汇报;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情况汇报。

  19、大会选举。主要是清点人数;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宣布“两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及选举结果。

  20、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首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确定当选人名单和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

  21、宣布当选人名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22、举行大会闭幕式。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唱)《国际歌》;宣布党员代表大会闭幕。

  (四)党员代表大会会后阶段

  23、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将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报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当选纪委书记讲话。

  24、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选举结果的报告;当选党委书记讲话。

  25、向区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26、做好党员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

  六、换届选举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代表选举方面问题

  1、关于代表名额问题。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有规定,今年省委关于作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中明确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左右。具体数额自己定,我们的想法不要超过100名,因为今后要实行常任制,这样有利于大会和活动的组织。

  2、预备党员是否可以作代表?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能做代表。

  3、党员受哪种处分不能作代表?近期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代表。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撤消党内职务的党员,在党内处分期间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但从代表的先进性要求和有利于这些同志改正错误的角度来讲,不适合作代表的候选人。历史上受过处分,但解除处分以来,表现很优秀,经各方面考察具备代表条件的,可以选为代表。

  4、党员代表和两委委员是否同时酝酿考察?能结合的就结合到一起,提高效率,因为人员有交叉。

  5、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怎么理解?按以下原则把握: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因工作需要可以交叉,其他领导干部尽量不交叉,一线代表不能交叉。

  6、一线代表和领导干部如何界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属于哪类代表?在代表划分上就分一和干部代表。严格说,村两委班子

  成员不算干部代表,他没有国家干部身份。但可以灵活掌握,结构比例不合理时可以上下调整,趋于合理。

  7、党委派出机构是否可做选举单位?按照党章规定党委派出机构是不能做选举单位的。党委派出机构包括机关工委、开发区党工委。根据我区实际,经区委同意可以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出席区党代表大会代表。

  8、两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不是党代表是否可以?与是否代表没有联系。拟提名为新一届委员或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是代表的可以列席。

  9、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1)审查代表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

  (2)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审查情况,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预备会议审查通过获得代表资格的代表,才可以正式参加党员代表大会。

  (二)关于届次的排定问题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基层党组织不排定届次,统一称为xxx党员大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根据行政区划名称以及次序顺延情况排定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党员代表大会和第x届党的委员会。这里注意的是,只要基层党委所在单位的名称不发生变化,届次就不重新排列。

  (三)关于大会开幕式、闭幕式有关问题

  党的代表大会会场布置应当庄严隆重,朴素大方。一般应当在大会主席台正中悬挂标准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奏国歌,闭幕式奏国际歌。

篇六: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目录

  一、筹备阶段

  ................................................................................................................2(一)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2(二)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三)上报有关事项请示

  .....................................................................................3(四)发出关于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3(五)部署关于代表选举工作

  .............................................................................4(六)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4(七)召开党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5二、预备会议阶段

  ........................................................................................................6(一)召开各小组组长会议

  .................................................................................6(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三、正式会议阶段

  ........................................................................................................(一)大会开幕式及工作报告

  .............................................................................(二)大会选举

  .....................................................................................................(三)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四)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1四、召开“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1(一)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1(二)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1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12六、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12工作范围:对任期已满5年的基层党委。

  一、筹备阶段

  (一)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局党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1、初步确定召开大会时间;

  2、通过选举决议;

  3、确定党委委员会委员名额、纪委委员会委员名额,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在党员代表中中层及以上干部党员、专业技术和一般管理干部、生产岗位、离退休、先进人物、女党员代表要有适当的比例,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4、审核组织部门起草的《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实施方案(初稿)》、《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草案)》、《中共**局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等材料。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

  (二)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其中一名委员兼主任,负责大会筹备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制订实施工作计划表,安排好工作分工,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筹备工作。

  1、制定《**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筹备方案》;

  2、印发《关于成立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的通知》。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

  (三)上报有关事项请示

  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1、确定第一届党委委员设置人数和候选人员名单、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人数和候选人员名单;

  2、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召开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及第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3、提交请示前,先做沟通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

  (四)发出关于做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召开党委会,讨论本届党委工作报告提纲;

  2、召开纪委会,讨论纪委工作报告提纲;

  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印发《关于做好选举代表出席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4、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编制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印发《关于征求各党组织对**局第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见的通知》。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

  (五)部署关于代表选举工作

  1、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

  2、拟定《中共**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指导所属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4、编制《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六)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选举前对党员进行动员并组织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提高党员民

  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1、确定《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名单》、《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代表名单》、《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工作人员名单》、《党委工作报告决议》、《纪委工作报告决议》等等;

  2、编制打印大会资料;

  3、制作代表证、出席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记者证;

  4、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封条、剪刀等选举工具;

  5、印发《关于召开中共**局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6、联系邀请上级领导;

  7、会务用车、就餐安排。

  负责单位:秘书组、会务组

  (七)召开党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应召开党委会,听取各工作小组关于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

  1、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

  4、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5、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

  6、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并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征得原则同意。

  负责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预备会议阶段

  (一)召开各小组组长会议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代表各组(选举单位)组长召集人,大会召开前,应及时召开各组(选举单位)组长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

  1.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

  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及其他确认事项进行说明;

  3.向各组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4.起草各阶段会议主持词、大会议程和日程;

  5.审议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6.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大会召开前一周

  (二)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党委指定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

  1.通过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5.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召开前

  (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

  1.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名单;

  2.通过列席和来宾事项;

  3.作党委委员、纪律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

  4.通过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正式会议召开前

  三、正式会议阶段

  (一)大会开幕式及工作报告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

  2.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幕;

  3.全体起立,奏《国歌》;

  4.上级领导致开幕词;

  5.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党员代表大会审议)。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大会选举前

  (二)大会选举

  主要内容: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均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2.宣读有关文件(召开大会相关批复文件);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宣读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简历;

  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7.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

  8.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大会选举前

  (三)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主要内容:

  1.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

  2.通过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3.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大会选举完成后

  (四)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内容:

  1.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上级领导讲话;

  4.宣布党员代表大会闭幕;

  5.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第一次委员会召开前

  四、召开“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一)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要内容: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

  主要资料:

  1.主持词;

  2.选举办法(草案);

  3.候选人建议名单;

  4.选票;

  5.选举结果报告。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前

  (二)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主要内容:

  1.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

  2.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主要资料:

  1.主持词;

  2.选举办法;

  3.候选人建议名单;

  4.选票;

  5.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

  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对党员代表大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写出报告,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报上级审批。

  主要资料:关于党委、纪委选举结果的报告;

  负责单位:秘书组

  完成时间: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

  六、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可以按内容立卷,即将内容基本上是反映同一方面问题的立在一个卷内,如将请示、报告、批复立一个卷,党委(纪委)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登记表、选举结果另立一个卷。也

  可以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立卷。立卷归档的材料要完整无缺,能反映出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经领导审签的文件材料,一定要整理归档。

  负责单位:组织部门、各工作小组

  完成时间:大会召开后20个工作日内

篇七: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基层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企业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企业

  1.筹备阶段

  1)党委任期届满前4个月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等。

  2)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对召开党代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等提出初步意见,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责成筹备工作机构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3)召开党委会讨论《关于召开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责成筹备工作机构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会的请示》。

  4)召开党委会表决通过《中国xxx企业第xx届委员会第xx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会的决议》。任期届满前4个月,以党委名义向下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XXXxxx企业第xx次会的请示》。

  5)《关于召开XXXxxx企业第xx次会的请示》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

  6)指导所属推举单位做好推举代表的事情。

  7)所属选举单位向党委呈报代表选举结果,党委会对代表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所属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党代会召开前,党委应研究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8)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党委研究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具体程序根据上级党组织意见进行)。

  9)党委按程序酝酿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按上级纪委要求办理,下同)。

  10)起草党代会有关文件。

  11)做好宣传教育及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12)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xxx企业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即应召开党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机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召开本

  届党委最后一次党委会的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包括: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邀请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13)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委、纪委事情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4)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会的通知。

  2.预备会议阶段

  15)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事情情况;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16)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17)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

  长名单;通过代表资格审查—5—报告;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确认事项。

  18)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第一次),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3.正式会议阶段

  19)举行党代会开幕式。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作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召开代表团(组)会议,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0)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酝酿讨论党委提出的关于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提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21)召开代表团(组)会议,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22)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大会推举举措;根据多数代表看法,研究确定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

  单;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23)推举或预选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24)采用预选办法的,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和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25)公布当选人名单。

  26)举行大会闭幕式。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并作出说明;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党代会闭幕。

  4.落幕后召开两委会议

  27)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将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报同级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8)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29)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

  30)做好党代会事情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算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事情。对换届中调整下来的和推举中落选的同志,做好思想政治事情。

  二)召开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企业

  1.筹备阶段

  1)党委任期届满前4个月召开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任期届满前4个月,党委向上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3)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会的筹备事项。

  4)根据党委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5)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党委会研究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具体程序根据上级党组织意见进行)。(6)党委按程序酝酿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按上级纪委要求办理,下同)。

  7)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委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2.开会阶段

  8)召开全体会开会;奏《国歌》;听取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9)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10)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党委事情报告(纪委事情报告、党费收缴利用和党组织事情经费收支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看法;听取大会推举举措(草案)、下届党委、纪委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11)召开全体会推举举措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推举党委、纪委委员。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推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公布当选人名单。

  12)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会闭幕。

  3.落幕后召开两委会议

  13)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14)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推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推举结果的报告;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4.会后

  15)向上级会的情况报告—9—及有关材料。

  16)做好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汇编工作。对换届中调整下来的和选举中落选的同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企业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筹备阶段

  1)支部任期届满前4个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向下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下级会进行换届推举的请示,经下级党组织批复后,即可进行推举的筹备事情。

  3)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做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党支部委员

  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4)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推举事情的顺利进行,推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进修《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会合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推举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力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推举事情。(5)酝酿候选人。在下级党组织指导下,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准绳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1年以上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党支部委员会予以会合,然后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6)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党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的选举工作。

  2.开会阶段

  7)组织委员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到会的有推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推举。

  (8)党支部书记公布开会,作事情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看法,如有批评看法或质疑,作出说明和解答。

  9)通过推举举措;监票人、计票人。

  10)由监票人分,投票、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

  3.召开新一届支委会议

  12)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支部委员分工;新当选的支部书记讲话。

  4.会后

  13)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将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4)公布新一届支委。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及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分工。

  14)公布新一届支委。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及时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和分工。

篇八: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会前准备:

  1.作出换届决议: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1)确定换届改选时间;(2)确定大会议程;(3)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构成、代表分配和产生办法;(4)确定下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纪委委员名额,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5)确定筹备党代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主持人(单位)党委

  2.提出书面请示: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内容:(1)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时间和指导思想及主要议程;(2)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名额;(3)代表名额及选举产生办法。主持人(单位)党委

  3.批复:审查并下发批复。主持人(单位)上级党委

  4.讨论工作报告提纲:召开党委会,讨论本届党委工作报告提纲;召开纪委会,讨论纪委工作报告提纲。主持人单位党委纪委

  5.筹备工作: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筹备工作:(1)部署关于代表选举工作。(2)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委、纪委候选人情况介绍及有关文件。工作报告的讨论稿,要广泛征求党员及下属党组织意见。(3)指导所属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4)拟定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本次大会选举的内容和名额,候选人的确定办法,正式选举的时间、方式、选票的划写和当选人的排列顺序,当选的条件,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票箱设置,以及保障选举的纪律等。(5)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6)拟定换届改选的日程安排。(7)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列席人员名单。(8)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主持人(单位)党委及办事机构

  6、审议有关事项:召开党委会,审议有关事项:(1)检查换届改选准备工作情况。(2)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稿)。(3)讨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稿)。(4)确定大会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5)讨论下届党委、纪委班子的初步人选,并向上级党委汇报,征得原则同意。(6)建立大会秘书处的办事机构。(7)审查大会来宾、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主持人(单位)党委

  预备会议:

  7.通过大会议程:召开预备会议,举手通过大会议程、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主持人(单位)上届党委主要

  负责人

  8.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日程安排和大会执行主席及列席人员、来宾名单。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会议;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组织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主持人(单位)大会秘书长

  9.审查代表资格: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主席团汇报。主持人(单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0.复会:复会。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主持人(单位)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

  正式大会:

  11.大会开幕:(1)开幕式。(2)作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2.分组讨论:分组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主持人(单位)各组组长

  13.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内容:(1)听取各组

  对工作报告的讨论意见,研究修改工作报告;(2)讨论通过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3)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预备名单;(4)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4.分组讨论:分组讨论《决议(草案)》和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名单及选举办法,推荐监、计票人,并将讨论情况及时向主席团汇报。主持人(单位)各组组长

  15.主席团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讨论并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监票人、总监察票人建议名单。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6.选举大会:召开选举大会。(1)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参加选举的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2)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3)监、计票人复核参加选举的人数,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4)监、计票人查封票箱,分发选票。(5)宣布划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划写选票。(6)投票。(7)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票收回情况和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选举有效;多于实发票数,此次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8)计票。计票结果按候

  选人得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并填写书面报告,由监、计票人签字。(计票时,大会可休会,代表暂不退场)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7.主席团会议:内容和要求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选举结果情况报告,确定当选人。当选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如是预选,则确定正式候选人,而后从项目16开始再进行一次正式选举,确定当选取人。其中16-(2)可不进行)。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8.宣布选举结果: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大会结束)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19.大会闭幕式:大会闭幕式。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事项的决议,大会主席团应在新当选的党委和纪委委员中,委托两人分别召集新的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单位)大会执行主席

  20.新一届纪委会议:召开纪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并将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审议。主持人(单位)新一届纪委召集人

  21.新一届党委会议:召开新的一届党委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讨论审议纪委选出的正、副书记。主持人(单位)

  新一届党委召集人

  22.报告改选情况:向上级党委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及委员会委员呈报表。报告内容:(1)换届改选概况;(2)当选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名单和每个人的得票数。主持人(单位)新一届党委

  23.审查批复:上级党委审查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组成的批复。主持人(单位)上级党委

  24.资料归档:有关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资料、选票等,整理归档。主持人(单位)党委办事机构

篇九:基层党委换届流程和注意事项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希望大家喜欢!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根据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998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1990年6月27日印发、中发[1990]8号)规定精神和机关的实际,为搞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一般提前1—3个月)应召开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见附件9)3、上级党组织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党委委员为5—9名,总支部委员为3—7名,支部委员为3—5名。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前,党委或总支部委员会要先讨论通过。

  (5)草拟选举工作细则。党委或总支、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草拟选举工作细则。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4、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党委或总支、支部对筹备工作审议后,应由党组织负责同志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并同时呈报书面报告。其内容:下届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预备名单酝酿、产生和构成情况;起草工作报告的情况、选举办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会议日程。(请示式样见附件10)6、工委组织对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考察。

  7、会务准备。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选票式样见附件1)8、布置会场。会场要求庄重。悬挂会标时,写明“××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悬挂党旗时,党旗横向悬挂在主席台正中。投票箱要安放在主席台前醒目的地方。

  二、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际歌。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要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⑴报告大会筹备情况;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⑶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⑷通过大会议程;⑸通过党费审查报告;⑹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程进行完后再开正式会议。)

  2、致开幕词;3、上届党委或总支、支部作工作报告。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誉写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党委或总支、支部文书档案。

  4、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根据党章的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理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程序是: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的,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委或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下一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的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见选票式样中的说明)。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到会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启封。

  5、上级领导讲话。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

  2、报告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束后,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审批。报告内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实有党员数和到会党员数(其中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多少);选举方式;当选的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前,党委、总支、支部工作应由新选出的委员会负责

  3、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党员宣布。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五章

  监督和处分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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