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和班子成员)
为深入落实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则》等有关规则,接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区司法局党组应当将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持 XX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三查三问”等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 XXX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
2.在司法行政系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重点工作举措》任务分工方案》,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落实区委《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政治生态建设提升行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XXX 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认真执行区委《深入学习贯彻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则》,坚持局党组会议逢会必学制度﹐即时跟进学习 XXX 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用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确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六选六不选”用人要求,做深做实“三案”精准管理,落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举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实施细则,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整顿“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落实区委《关于领导干部严守规矩防微杜渐的若干意见》,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8.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
地见效。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0.加强关于司法行政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11.勇于和善于接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二、局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局党组成员应当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一)局党组书记责任 1.组织部署区司法局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履行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学习贯彻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
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敦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即时提醒纠正。
4.加强关于全面从严冶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5.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维持党关于政法工作的绝关于领导。
6.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内同级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关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即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即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敦促落实责任。
7.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执行选人用人“四个末位表态”操作规程,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党组成员监督。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关于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敦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关于
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1.分管党的建设、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责任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围绕区委有关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贯彻落实。
(2)协助局党组抓好 XXX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推动工作落实。
(3)敦促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建等工作任务落实。
(4)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党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5)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
(6)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2.分管宣传、群团、双拥、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责任 (1)坚持不懈推进 X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2)负责党的群团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群团事业发展。
(3)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3.分管机关事务、社区教正等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责任 (1)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规矩机关事务管理。
(2)推动社区教正机构设置、工作发展,严格依法开展社区教正工作。
(3)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4.分管人民调节、安排帮教、综治信访、公证等相关工作的党组成员责任 (1)指导和推动 XX 公证处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2)推动人民调节、安排帮教、信访维稳等工作落实。
(3)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三、工作要求 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应当关于照责任清单所列事项,加强工作谋划,明确工作举措,完备工作机制,发扬优良作风,确保落到实处。
(一)加强谋划推进。局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
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接合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
(三)每年定期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有针关于性的教育培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范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
项目
任务内容及工作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一)
从严抓管党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每年至少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开展一次自查。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带头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对照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信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工作。
4、坚持和完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5、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重新梳理各项工作流程。
6、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向上级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7、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分公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
从严抓思想
8、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开展日常学习、培训轮训、专题研讨等活动。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0、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精神,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
11、弘扬廉政文化,加强正面引导,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12、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
从严抓执纪
13、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5、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16、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17、用好党委纪律处分权限,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其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四)
从严抓治吏
1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严明选人用人纪律和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
19、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纪律保障措施。
20、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21、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围绕干部履职行为强化监督检查,构建科学客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工作实绩,体现能上能下。
(五)
从严抓作风
2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分公司领导班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23、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督促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24、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5、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26、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联系帮扶,公开接访、下访、约访和信访包案制度规定。
(六)
从严抓反腐
27、强化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常态化领导,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28、支持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开展,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巡察联动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单位(盖章):
姓名:
审核人:
时间:2020 年 4 月 21 日 从严抓管党,推进政治建设情况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支部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党务、德育、保卫等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与党务、政教处、保卫处的党员干部每年开展 2 次廉政谈话,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 1 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组织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 1 次党课,年内讲 1 次党课。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年内组织 1 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至少进行 1 次党性体检,每月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对党务、德育、保卫等处室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改进作风情况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5)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党务、德育、保卫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指导处室负责人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6)带头执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被组织约谈函询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认真落实述责述廉、规范性文件报备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外出请假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按全区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制度,积极支持区委教育工委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巡察工作。
(8)强化党的建设工作力量,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本单位党务干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划,严格落实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
备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将“姓名” 删除,班子成员个性化清单“姓名”要填写。
从严抓思想,推进思想建设情况 (1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集体学习,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 12 天,每个月不少于 1 次,以发言讨论方式进行的集体学习不少于 4 次,年内撰写 1 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1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年内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 2 次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区委教育工委报告 1 次意识形态工作。
(12)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试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和党规党纪学习测试,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性。
从严抓治吏,推进组织建设情况 (13)坚持“20 字”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和综合分析研判,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14)加强过硬支部建设,抓好党支部换届,积极创建“党建示范点”。严格按标准程序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组织党员积极争创“时代先锋”。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从严抓作风,推进作风建设情况 (15)认真落实市委“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健全完善重点工作督查落实机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态度不认真、能力不专业、遇事不担当、懒政不作为和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
(1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发生;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从严抓反腐,推进反 腐 败 斗争情况 (1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季度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年内至少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1 次自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18)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和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对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促进问题解决。
(19)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共 xx 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 xx 年 xx 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树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狠抓党的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 1 次廉政专题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五、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持续纠正“四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坚持抓好党内监督,实现管党治党严紧硬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进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八、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视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 2 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九、努力构建反腐败有效机制,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具体研究,推动落实。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市纪委和通州市教育局党委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清单如下。
一、领导班子责任( 14 项)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遵守、贯彻、维护好宪法和党章,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 4 次。
3、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把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作为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任职前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实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5、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6、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深入开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大中职学校国家免补资金和困难学生补助的自我检查力度、巩固深化食堂经营管理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惩治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8、领导、支持和保障学校纪检部门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
9、对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0、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 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约谈、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11、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加强对招生、招聘、财务、后勤、职称评定、项目建设等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12、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有关制度,强化 制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作用,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3、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上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反馈的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整改。
14、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
二、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责任( 9 项)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 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全年不少于 4 次主持召开党总支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学校发展的各方面。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履责情况报告等重要责任事项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签字背书”要建档立卷。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带头上廉政党课,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 1 次,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职工的评价反映,及时发现其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廉政谈话和约谈要建档立卷。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组报告。
6、对群众信访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分管部门, 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立约谈档案。对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责任追究。
7、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 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 1 次。
三、党总支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9 项)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抓工作同抓管理相结合,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对分管
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 2 次。
3、每年参加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不少于 2 次,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5、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加强对分管部门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廉政谈话和约谈要建档立卷。
6、对分管部门及其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总支和学校纪检部门报告。
7、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向上级纪委及同级党委每年至少报告一次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银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经济思想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党委责任清单。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
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 80、90 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1 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弄*做*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六)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八)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
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九)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
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三、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经济思想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
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 1 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 2 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 1 次廉政监督谈话。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 2 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1 次。
(六)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经济思想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 1 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三)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 2 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 2 次,每半年至少 1 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 2 责”情况。
(四)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 2 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五)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
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 1 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5 项)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转型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 X 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 X 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 1 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 12 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
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
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 X 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
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 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 1 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等主题讲 1 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 2 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
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 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
管部门范围内上 1 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 1 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2017-02-15 浏览:分享人:杨武杰手机版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为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州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领导责任。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院党建工作全局,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以党委(党组)文件进行责任分解和部署。
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认真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通过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涉及就业、社会保障、考试录用、职称评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院党组加强对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局内干部考核、绩效考核等工
作相结合。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切实落实院党组、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
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
明确意见。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7)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9)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督促指导分管处室、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加强对分管处室、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对分管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分管处室、事业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
分管处室、事业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每年 1 月份,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局党组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人们并不陌生。而将两者放在一起这一看似简单的组合,却明确回答和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对于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强调“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不止如此,《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党
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处分规定。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有责任才有担当。明确责任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责任不清,就会出现工作要求落实难、工作抓出成效难、出了问题追责难等一系列问题。厘清并压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完成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其战略意义无需过多论述,关键是抓住“落实”二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谁来负责,谁来抓落实?回顾历史、注目现实,答案是明确的,就是靠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领导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同志提出并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三大以来,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一以贯之地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
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成果丰硕,也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出表率。
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特别是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等种种痼疾顽症的背后,总病根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王岐山同志也指出,中央巡视发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执政意识淡化、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
坚持问题导向,探究问题本质,就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害在明晰主体责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从严治党提出八条要求,第一条就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并强调“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可以说,强调各级党委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了 “牛鼻子”。王岐山同志曾形象地比喻,紧紧抓住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牵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的“牛鼻子”。但这两个“牛鼻子”不能划等号,王岐山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全面,责任的范围更宽,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明确各级党组织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味着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绝不能只开开会、讲讲话、作作部署就“万事大吉”,而是既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特别是要抓住加强纪律建设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利器。王岐山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换句话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就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年来,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如果有的党委书记还将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那么高悬的问责之剑随时都会
落下!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清单
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9.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实施方案
10.区委党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