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成立“食安办"组织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成员单位, 承担着打击犯罪等不可替代的作用。五莲县公安局自 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来,充分认识到开展食品安 全整治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周 密组织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协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县食品安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机构人员情 况
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 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
维护 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 事故;
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 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由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郭海春任组长,指挥中心、治 安大队、法制大队、安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 各派出所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 安大队,全面统筹信息收集、情况掌握、重大行动部 署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密切协作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专项整治和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等方面情况
XX年组织开展了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制 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之一就是严厉打击整治制售有 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主要是 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假冒伪 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 保健品、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工 厂。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 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 项整治行动等,制定了《五莲县公安局农村食品安全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XX年继续深化上述专项行动。
XX年又组织开展了 “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 项行动,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 XX年全县公安机关 “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
XX年,我局先后查获了 2起非法生产经营提炼植
物油、动物油的小作坊,均移交工商部门处理。8月
份,我局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线索:我县洪凝镇莫家 庄子村汤某擅自在XX县植物油厂院内利用动物内脏 加工油料。我局经查:XX年4月以来,汤荣兵在未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截至 XX年7月5 日,共生产、加工1500余公斤,其中500余公斤用于 当事人合伙的养貂场喂养貂,另外的1000公斤销售至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振威油脂有限公司进行深加工,深 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饲料厂、化工厂,用于生产动物 饲料、肥皂等产品。后该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9月
份,我局联合五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获取线索:日照 市辛某擅自在五莲县潮河镇林泉工业园内设立窝点, 进行初加工油料。我局组织警力会同五莲县质量技术 监督局开展工作,经查:XX年1月以来,辛某在未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五莲县潮河 镇林泉工业园内设立窝点,自日照市黄海粮油公司购 买皂角原料600余吨,米取加热等方式进行初步加工 处理,生产半成品油200余吨,并销售至江苏镇江恒 顺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生物柴油。该因无照 经营已被县工商局停业整顿,其行为被工商部门行政 处罚。
三、开展宣教培训、受理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情况
我局在XX年以来,以开展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 害"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为民服务、保 民平安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印制发 放“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宣传材料 50000余份。
日常工作中,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采取多 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 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组织警务室民警深入社区当众 讲解,对社区居民进行了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 识宣传;
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广大师生普及 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 识和防范能力;
组织民警走进企业,督促食品企业守 法经营、诚信自律;
通过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横幅 以及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推 进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在XX年的宣传活 动中,共出动人员110人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配 合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农家乐、副食店、宾馆、餐饮、 超市等经营场所30余家以及学校幼儿园205家,散发 各种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50 余人次。为广泛收集线索,我局还专门公开举报电话 和电子邮箱,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认真核查,对有价值的线 索,经查实予以奖励。
四、近年来查办的重要案件
XX年7月23日晚,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播 出专题节目,反映我县一生产桶装纯净水的厂家卫生 条件差、水桶内有青苔、多人饮用该水后出现肚子不 舒服等问题,并呼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获取信息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仲武高度重视, 专门作出指示,要求从严、从快查处“黑作坊”。县 局治安大队迅速行动,联合食安办、质监、卫生、工 商、防疫等部门一举捣毁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黑作 坊”,并于8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董星华抓获。经查, 自XX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董星华为谋取私利,自 行购买纯净水生产设备,在洪凝街道前安木头村租赁 厂房,雇佣多人生产“思圆”、“七连山”等品牌桶 装纯净水四万余桶,非法牟利,涉案价值八万余元。
经日照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认定该纯净水为 不合格产品。犯罪嫌疑人董星华被刑事拘留。7月31
日,洪凝派出所通过走访摸排获得线索,在质监局和 县食安办的密切配合下,快速出击,捣毁一非法生产 纯净水的“黑作坊”。经查,XX年10月份以来,犯 罪嫌疑人冯启恩在未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情况下,私自在蒲家洼的家中非法生产“天然山泉水” 牌桶装纯净水,销售至五莲县城区、乡镇等地,牟取 私利,涉案价值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冯启恩被刑事 拘留。XX年8月1日,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联合洪凝派出所,在县食安办和质监局的密切配合下, 快速出击,捣毁一非法生产纯净水的“黑作坊”。经 查,XX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辉在未取得〈〈食品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五莲县园艺场一 平房内非法生产"大青山"牌桶装纯净水,销售至五 莲县城区、乡镇等地,牟取私利,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李辉被刑事拘留。
五、存在的问题
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比较隐蔽,在监 管打击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但在实践中也存在 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各成员单位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合 力,各自为战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案件线索仍然不 广泛,各成员单位摸排的部分线索未做到线索共享, 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没能实现紧密结合,导致部分证 据来不及固定,错失了扩大战果或顺线追踪的最佳时 机。三是检验检测工作方面存在欠缺。有经费的问题 还有程序的I可题,有时等待检测结果的时间很长,给 立案、调查、证据固定等工作带来很大被动。四是虽 然建立了组织机构,但因监管职能交叉,人员不固定 等等原因,没能形成真正的会商机制,信息、线索沟 通方面仍然不顺畅。
六、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应健全法律规范,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严厉的法律是打假的最基本手段,在国外,生产销售 假冒伪劣商品者,一次可被罚款数千万,甚至倾家荡 产。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明确职权责任。食品生产、 检验、市场准入、销售以及抽检等各个环节出现问题 后,监管责任应当明确。三是应制定科学健康的食品 标准。标准不明确,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就无法明确 产品合格与否。加上我们目前的检测技术、设备不是 很先进,检测报告迟迟出不来,对案件的认定等都造 成一定影响。四是应加大媒体曝光宣传力度。要加大 对不合格产品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还要 加强对群众健康消费的引导,让群众自觉选择正规经 营单位和正规标识的商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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