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兰州大学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兰州大学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干部正确履职,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正确使用干部;及时提醒帮助,增进团结互信,提升管理水平,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心谈话主体和对象 (一)谈心谈话主体 学校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中层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干部。
(二)谈心谈话对象 谈心谈话主体所管理和服务的干部、师生。
第三条
谈心谈话内容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了解和掌握部门、单位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推进正确决策和协调发展; (二)围绕领导班子建设。了解和掌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围绕干部队伍建设。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心理健康、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化解矛盾; (四)围绕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倾听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帮助领导班子和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
水平,促进事业发展。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心谈话沟通了解的情况。
第四条
谈心谈话形式 (一)个别谈话。针对所要了解的情况或解决的问题,学校领导或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单独同班子成员、有关干部师生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师生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某一方面、某一项工作或某一种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学校领导或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集体谈心谈话,或以座谈的方式召集有关干部师生谈心谈话。
党员、干部、师生个人有情况需要与谈话主体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五条
谈心谈话原则 谈心谈话是加强调研,听取意见,联系群众,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以诚相待原则。要以诚相见,推心置腹,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讲实话。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标准。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力戒空泛、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四)教育帮助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第六条
谈心谈话要求 (一)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1 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相互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1 次。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同其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谈心谈话 1-2 次。
(三)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每半年谈心谈话 1-2 次。
(四)谈心谈话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作书面记录(见《兰州大学干部日常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凡属谈心谈话人主管或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要尽力协调解决;属其他部门单位要解决的问题,谈话人负有转交义务。
(五)领导干部通过谈心谈话调研了解、推动问题解决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的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分别按照校党委发[2011]34 号、[2007]9 号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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