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对于市农村基层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镇关于市农村基层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镇关于市农村基层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x 年 8 月下旬至 10 月下旬,市农村基层第四巡查组对我镇东里村、寺基村开展巡查。2016 年 11月 3 日,市巡查组向我镇反馈了巡查意见。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整改。根据《温岭市农村基层巡查工作实施意见》《温岭市农村基层巡查组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反馈意见。镇党委收到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查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二是真抓实干,确保整改措施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陈永兵任组长,纪委书记卢文健任副组长,切实把落实整改意见作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明确整改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办、落实到人、落实到驻村,要求各办各部
门务必重视,按期整改,镇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注重结合,全面深化巡查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整改工作中。在落实整改的同时,深入挖掘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全面深化巡查成果。
二、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各村出现的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干部不作为,监管不够到位,未按规定及时记账、清账、公布账目等情况,镇党委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整治行动,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对于报做账拖沓的村,约谈村主职干部,要求其说明原因,严肃查处非法征占、侵占,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等问题;整治涉农涉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继续用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平台,督促村账逐笔公开等制度落实。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201x 年至 201x 年期间,东里村党支部书记李宗福、村民主任李如兵未严格把关,在村务活动中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杨梅、枇杷及支付餐费等共计 18469.5 元,镇纪委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后,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对李宗福予以党纪立案调查,对李如兵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李宗福退还了 18469.5 元费用。案件的处理对村干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在为村集体挽回损失的同时,也为村干部在村级财务报账中的私报乱报行为敲响了警钟。镇党委政府以此为例,要求各村对本村的村级财务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对村级财务中用集体资金请客送礼等违规报销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要求相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同时,组织村两委班子学习《村级管理制度》,对差旅报销等予以规范,明确报销范围、形式及方法,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二)关于村两委成员及计生联系员、文书每年向村集体领取通讯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东里村、寺基村存在部分工作人员领取通讯费、办公夜补贴,且标准不一等情况,镇党委对全镇各村此类情况开展摸排,2016 年12 月 5 日,镇党委研究决定: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除领取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报酬,不得再从村里领取误工费、电话费等其他报酬。其他村干部报酬实行一年一议,原则上不得领取电话费补贴,干部报酬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原已领取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视为有效;如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领取的,则一律退还。
根据镇党委会决定,镇纪委约谈了东里村、寺基村的主职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报酬发放规定,并通过镇短信平台、村干部大会向全镇各村作了强调,要求务必严格遵守村级管理制度。
(三)关于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的
村级项目工程加强监管,针对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线要认真予以梳理归纳,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方案,整改方案要在2017年的工作计划中体现,镇党委政府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加强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落实,严防狠抓在村级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行为,针对巡查过程中浮现出的突出问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招投标办法,细化并明确招投标流程,加强对招投标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对村干部参与本村工程的予以严厉打击,查出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严抓严打的高压态势,切实从根源上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2012 年,东里村大连尖低丘缓坡工程承包按包清工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投标,所签合同协议不规范、条款内容不全,中标者为潘宗迪(系李宗福妻弟)。后来工程面积扩大,改包清工为包工包料,扩大面积工程未经招投标,也未签订补充协议,李宗福只通过村两委班子讨论同意,并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将扩大面积工程包给了潘宗迪。镇纪委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对李宗福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处审理中。
着力提升村监委的履职能力,镇纪委在研究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后,要求各村村监委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对村级财务、工程建设的监管工作,尤其是对村级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款支付环节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谨防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支付工程款。镇纪委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村账逐笔公开等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对新一届村监委成员加强廉洁履职教育,规范村干部权力
行使,确保村级财务制度全面规范落实。
(四)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村级民主决策“三议三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以“廉洁村”建设为抓手,加强村级民主决策“三议三公开”制度和六项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对民主决策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印发《村级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对民主决策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重新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各项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方可施行。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三议三公开”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村级各项制度全面落实。
(五)关于村两委班子个别成员自身素质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一些村班子缺乏凝聚力,工作推诿扯皮,战斗力不强等情况,镇联系领导对村两委班子、村监会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话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班子团结等方面展开,基本达到了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的效果,为进一步增进团结、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东里村主任李如兵赌博的问题,镇纪委及时开展调查、约谈,要求李如兵注意自身形象,以工作为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村级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健
全“三职责”(村党支部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监会工作职责)、“四规则”(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规则、民主恳谈规则)、“五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制度、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要督促村干部严格依法办事,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要首先考虑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合法的才去做,不合法的坚决不做,尤其是在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要坚决依法依规操作,绝不能因为自认为出发点是正确的,或者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幌子,随意违反法律法规。要主动照章理事,凡是需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都要进行讨论表决;凡是需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都要征求意见;凡是需要履行的程序和环节,都要一个不少地认真履行,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便于查阅。
要加强对村干部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身修养,当好群众信任的“贴心人”。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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