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13篇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1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使我镇经济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XX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暑,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敦实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有效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范围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加油站、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紧盯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群众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
四、安全检查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审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检测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危险岗位技术交底和交接班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学校、医院、农村老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卡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等情况。
14.对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情况,包括对外来单位从业资质审核等情况。
1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上报备案情况。
1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安全检查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检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月细化检查任务,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统等兼顾,上下沟通,做好月度计划与专项计划衔接,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的方式,从基础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3.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检查人员要掌握监督检查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程序合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实施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备案、归档。挂钩检查干部因人事变动的,由接任者承接挂钩检查任务,不再另行发文。各组检查时间由各组挂钩领导、干部自行统等时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但应确保每年度到挂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月度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以实际安排为准。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中明确的任务目标,抓紧完善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实施2023年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园区安全持续形势平稳。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五)《xx市安全生产条例》;(六)《xx市消防条例》;(七)《xx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八)《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根据辖区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为XX建设“xx科创中心主阵地”顺利实现北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1.突出重点。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及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2.保持高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3.强化检查。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保证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的频次与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分工及事故隐患查处整改
(一)监督检查方式配置不少于9人的现场检查队伍,并聘请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园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检查应将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或相关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若企业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则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由其依法处理,形成闭环。
(二)监督检查范围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调查询问进行检查;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和重点事项中以非随机方式开展的检查,根据区有关职能部门安排来确定检查内容;非计划内的专项检查,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四)监督检查分工监督检查主要由园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事项的,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共同参与;涉及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防办等部门对重点时段和特定专项等重点检查时,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五)事故隐患查处整改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指令期限届满后10日内应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2.对于拒不履行整改义务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3.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做好归档工作。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总体原则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及专项检查。其中,常规检查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的方式,按本计划规定的常规检查范围和重点,对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对列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聚焦企业隐患、危险因素、及突出隐患问题,不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抽查的方式,根据区职能部门的部署及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性检查。
(二)常规检查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常规检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检查。检查重点:危险品临时中转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等的安全可靠性,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标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种类、条件、方式等。2.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劳防用品按规定发放并登记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1.重点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园区286家重点监管单位,区级28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见附件二)。2.开展粉尘涉爆工贸企业监督检查。根据《关于xx年XX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园区《2023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依托现有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对xx年末辖区内新一轮排查掌握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专项检查结合重要时段节点、季节特征、行业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检查。
1.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进博会”及其他重要时间段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等。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3.物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使用的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检测、持证上岗情况、电气线路敷设规范情况、库房货物堆放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等。
4.洁净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
5.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特种设备及周边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等。
6.火灾隐患重点区域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未批先建、违章搭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窗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缺少安全出口等11类突出风险等。
7.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8.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资任制落实情况、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危化仓库存放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9.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逃生通道畅通情况、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10.建筑工地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责任书签约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建档备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及持证上岗情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情况、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
11.有限空间、地下空间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地下空间内用电情况等。
12.规模性租赁场所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公寓设置作坊和仓库情况、公寓设置独立安全疏散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房间内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情况、房间内电动车或电瓶违规充电情况、房间内使用和存放液化气钢瓶情况,非纳管公寓不得对外出租使用。
五、其他检查监督及重点任务
(一)监督指导村委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两村委对辖区内企业、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其做好年度、季度、月度检查工作和统计报送工作。
(二)加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能力,精细化落实辖区安全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分层分类梳理辖区地块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初步形成园区安全隐患清单,逐步完成隐患销项工作。
(三)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重点对丙类厂房仓库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设置办公室、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集中整治,目标年底厂房仓库“重大类”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一般类”安全隐患总数大幅度下降。
(四)规范厂房仓库分割出租要求建立厂房仓库分割出租备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厂房仓库底数清单,有效管控厂房仓库随意分割出租现象,配合园区清退低效产能企业。
(五)推进“园中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下,试点推进10家企业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企业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xx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xx)14号)、《xx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xx)3号)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弱问题,将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日常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本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实施主体与对象
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安全质量站),具体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以及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执法检查时间测算:
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有10人。1.总法定工作日:10人×251天=2510天2.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960天。3.其他执法工作日:1126天,包括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议36天;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举报投诉处理共计90天,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0天,开展机动巡查执法450天,案件办理300天。4.非执法工作日:42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0天;病假、事假共计50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4天。
五、具体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查。安全质量站根据受监工程实际情况,采取计划检查方式,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对含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以及xx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可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安全质量站负责对我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计划》,平均每季度随机检查不少于10家建筑施工企业。
(二)综合监督检查3.县住房城乡建委大督查大执法(含负面清单专项治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和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需要,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由县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带队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体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等开展综合督查。(时间安排:全年)4.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县住房城乡建委派出飞行检查工作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差别化监管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根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可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危大工程管控、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文明施工等工作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时间安排:全年)
(三)专项监督检查5.危大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等情况,安全质量站每年对辖区受监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安管总将站结合飞行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6.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如我县无项目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将不开展该专项工作)。安全质量站将根据全县房屋市政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情况,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8.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执法支队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检查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及市场行为情况。(时间安排:第三季度)9.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受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责任落实、消防疏散通道、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器材配备、应急演练等情况。(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六、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一)项目参建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县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情况。特别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二)项目参建单位在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检查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三)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实、“安管人员”配备、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和《xx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标准》等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四)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xx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控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若干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图集》《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xx版)》《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x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等文件、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可根据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检查计划。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措施、检查重点,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等安排好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建委等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适度调整,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和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将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有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规定,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xx)37号)要求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08号)要求,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普法宣传,严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在对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进行测算基础上,对标找差、自加压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计划对全市200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总法定工作日(10458个工作日)我局现有在编人员52人(含退二线人员4人、宣教中心2人、地震台5人),其中专门执法机构人员22人,去除地震台工作人员、退居二线和配合市中心工作抽调人员,其中应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2人。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1.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90-26=249个工作日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2)双休日90日;(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共计26天法定假日。2.总法定工作日=249×42=10458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360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50个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35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50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80个工作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0个工作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8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50个工作日);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0个工作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安排(7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xx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0个工作日);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80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310个工作日);病假、事假(150个工作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8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078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检查安排我局计划对138家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9%,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包括:本部门负资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我局监督检查的一般检查单位,主要从全市化工、危化品经营、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查产生。2.检查安排我局计划对62家一般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31%,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三)优化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做到谨慎规范,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开展服务型执法,精准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xx)538号)要求,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的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以科室、中队为单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主动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宣传“一法一条例”,让企业知法、懂法,自觉对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奋进现代化XX新征程打造坚实安全基础。
(四)规范计划调整。因上级工作部暑、部门职能职责、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检查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应急局备案。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5
为落实xxXX区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园区生产和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xx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xx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园区实际情况,编制xxXX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园区安全、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数量巨大、形态各异,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同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各种规模的检维修作业,涉及的风险点多、危害后果大。监督检查工作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企业,合理计划重点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
(二)加强各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等市级职能部门、园区监管部门的检查计划衔接,保证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避免重复检查。对园区投产运行、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加强与市、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推行“双随机”检查。
(三)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积极、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和典型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效果,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抄告、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并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作用,对重大、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四)不断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交流园区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形势、趋势,着重分析安全生产重要风险,提出管理对策措施,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倾向性问题等方面聚焦解剖,不断强化和推动园区监管合力。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方式按照《xx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和《xxXX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主要分为重点督查、日常排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危化品灌装站和涉氯气、光气等剧毒、重点危化品,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结合XX区建设工程实际,增加危化企业边施工边生产区域和防台防汛安全等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主要检查内容为基础,检查企业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合规性、责任制度执行、隐患自查自纠、现场管理等情况。按照整治或治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分工监督检查单位、检查频次按《园区企业第三方和安监处检查频次规定》执行,第三方按照《XX区2023年度第三方安全巡检南北分区表》分工执行。全年第三方计划巡检1592家次,监督检查204家次。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分类检查将一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检查,对二、三类企业按检查频次开展巡检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会同市应急灯部门,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1.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检查。2.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对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企业开展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3.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检查。按照《xx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全覆盖检查。4.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中央在沪和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开展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其中3、4项在市应急局统一布置下联合开展。
(三)其他检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公司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第三方安全巡检工作会议,通报巡检情况、隐患整改率等情况。督促第三方及时登录网站输入隐患信息,对第三方机构的巡检计划、执行和巡检频率、巡检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聘用依据。
(二)持续推动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结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督促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集团公司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会同市和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型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结合行业安全阶段性特征,科学安排监督检查(执法)时段和内容
1-3月,突出元旦、春运(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开展应对客运量阶段性陡增、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和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4—5月,突出春季踏青出行、清明节返乡祭祖、五一节短途旅游和汛前准备,紧盯思想松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应对法定节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统筹部暑防汛减灾平安度汛有关工作。6-9月,突出xx大运会和主汛期,开展应对xx大运会、端午小长假、汛期突发性极端天气、公路和在建项目地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0月,突出国庆长假和后汛期防范,开展应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和后汛期极端天气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1-12月,突出岁末枯水雾季重点时段,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突出行业重点,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
(一)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新《安全生产法》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履职情况。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安全生产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清单制及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计划、方案并开展,是否开展企业自身风险辨识、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情况,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档案台账,是否落实各项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是否按规定对重大风险进行了登记报备并确保防控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5.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岗前、日常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6.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7.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行业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明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否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和材料,是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及厅、市、区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其开展情况,其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2.责任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资、齐抓共管、失职追资”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厘清并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执法机构及发展服务机构的职责。是否执行日常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措施,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4.安全监督工作基础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
5.安全督察检查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情况问题是否进行跟踪处理。
6.预防预控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否落实重大风险登级报备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7.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准备落实情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开展情况。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单位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范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应按计划进行,文明规范执法。要在主要看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注重痕迹管理,书面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三)严明纪律。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四)落实责任。要落实闭环管理,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跟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7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xx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范围
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及规模重点企业;发生安全资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
三、检查方式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突击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2、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场所,对检查情况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4、检查人员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8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等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暑落实落地,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严密防范各类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编制原则分级负责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计划统等原则。按照统等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统等安排监督检查的对象、时间、频次和方式等。方式结合原则。日常监管与安全检查有机融合、相互贯通、一体推进。
四、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领域检查1.检查对象:“两客一危”企业、公共交通、大件运输企业。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每个企业每年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股、货运股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检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二)专项检查1.专项类型:根据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接收的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事项等实施。2.检查频次:根据省、市、县统一部暑,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等,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及专项整治方案。
(三)综合检查1.监督对象:普通货运企业、维修、驾校、出租、汽车租赁等企业;2.检查频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半年进行全覆盖进行检查,县局从检查企业中抽取5%进行检查;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月平均开展抽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四)重点监管1.重点监管对象:事故企业,被约谈、通报等企业,安全生产信用D级企业,纳入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检查。3.检查内容:参考《xx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五、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23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依托年度督查计划扎实开展部门诊断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定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局安监科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本领域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强化问题整改,严格闭环管理。
(三)强化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畅通报送渠道,确保及时汇总传递监督检查最新进展动态。要定期总结本单位开展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上报,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兽制度,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为推进我县教体事业均衡、协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
(一)安全监管工作的对象:全县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负责辖区内的村点小、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三)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学年的期初、期末进行专项督查,学校实行“日巡周查月报”制度,每月末由学校向县教体局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月汇总表》(四)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次数:县教体局每年对每一所学校的监管不少于4次,镇乡(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对辖区村点小、幼儿园(包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
三、监管的主要事项
(一)监管内容
1.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监督落实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3.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能力。4.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生物、化学实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5.建立健全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二)目标任务
1.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可靠。学校电路、电器设备运行正常,学生寝室管理良好,无火灾事故,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及特种设备、体育设备、实验仪器、药品使用无安全事故;2.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组织有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一律按照《xx市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生活、活动安全,无伤亡事故;3.学生上学、放学组织良好,无交通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4.加强学生的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无溺水安全事故;5.学校内部食堂、小卖部管理规范,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6.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以及护学岗设置到位,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7.学校无重大传染病防控事故和学校医务室医疗责任事故;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效。8.查封危及师生安全的危险校舍,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校舍、楼梯、护栏整改100%,防坠楼装置安装达100%,当年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9.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聚众越级上访事件;10.师生无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活动。11.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确保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学生不受骗、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不参与两卡违法犯罪。
四、监管的方式、措施
1.强化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主要领导是全县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第一资任人,对全县教体系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XX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文件要求,做好并监管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和所挂学校(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局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县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县委政法委、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消防等部门,以“四进”“四看”“四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四进”即进传达室(保安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四看”即看校园“三防”落实情况、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看安全教育宣传档案和安全疏散演练预案及相关材料、看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各项安全制度;“四查”即查“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校园周边安全,查防火、防溺水安全,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情况,按照相应检查表的内容进行督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召开XX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交通问题、食品卫生、违章建筑、流动摊点和非法(违规)网吧、“三室两厅”(电子游戏机室、录象室、台球室、歌厅、舞厅)、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健康书刊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开展安全工作督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学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学校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的安全督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XX县安全生产三张清单要求,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确保整改到位。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文件精神以及《xx市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始终坚持以“查隐患、保安全”,严格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前综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为工作重心;继续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治理念,切实加强检查效果,全力打造“平安XX、和谐XX”,推动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乡建筑施工、企业、烟花爆竹、学校、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乡政府各科室、辖区各村(社区)和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XX乡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四级标准化创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新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化企业,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2.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4.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持证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一般员工培训。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1.对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主要负责人、安管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在烟花爆竹经营(库管和零售)、汽车维修等几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6.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项行动。2.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
(五)倡导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搞好安全文化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的“四进”教育活动。应用乡村两级广播和各类宣传、告知标牌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曝光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道。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调各村(社区)、各企业充分利用和整合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乡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评估、定期报告和监控的执行率达100%。
四、主要内容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安全生产概况
重点监管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3家(液化气2家、加油站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3家(酒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7家;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家;中小学和幼儿园2所;工贸企业6家(水电站3家、制砖厂2家、制沙厂1家)。
六、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装备
2023年乡应急办在岗人员4人,编外人员1人;装备:现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综合执法车辆1辆及xx年应急局统一配备物资。
七、监督检查工作日概算
1.总法定工作日(1000日)乡应急办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日×4/人=100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2.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概算(778日)其中:学习、培训(4人×20日=80日)考核(4人×7日=28日)、会议(4人×20日=80日)、检查指导村(社区)人员工作(1个安办×60日=60日)、值班补休日、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100日)、参加党群活动(80日,以每人每年20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制等工作以及镇、县应急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350日)。3.监督检查工作日概算(222日)其中:配合实施行政许可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等。监督检查工作日=1000-778=222日我乡负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单位共计22家,结合行政执法人数及监督检查工作日核算,可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今年,乡政府将根据网格排查出来的有隐患的企业纳入每月重点检查范围,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确定重点监察单位量不低于全年监察量的30%,同时对所有重点监管的执法检查对象全年至少安排执法检查4次以上,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乡长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各行业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并结合实际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3至4次监督执法和检查。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强监督,提升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现象。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11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XX安委办(xx)2号)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XX安委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事属地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督促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日周月”制度。确保计划执行完成率100%,检查、复查率100%,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零”死亡,确保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全年对重点检查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一般单位全年全覆盖至少进行1次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
截止计划印发之日,街道涉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部门(食药监除外)在岗在册人数总共36人(其中应急办6人,经发办5人,文服中心4人,民社办5人,规建环保办8人,社服中心3人,物业服务中心5人),纳入计算的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法人员数量为:36×0.8=29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9人×249天=7221天。(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221天)-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2186天)-非监督检查工作日(2672天)=2363天。(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186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67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病假、事假、检查指导社区安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等。
六、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136)家:应急办42家,经发办28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5家,文服中心13家,社服中心7家,规建环保办15家。(二)第二季度(150)家:应急办41家,经发办30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58家,文服中心20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三)第三季度(148)家:应急办33家,经发办40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8家,文服中心20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四)第四季度(142)家:应急办28家,经发办38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38家,文服中心11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
七、监督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方式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以重点检查为主。
(二)重点检查范围: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5、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资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1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清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14、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八、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资任科室对企业和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本月开展检查提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等;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及随机抽调的检查执法人员。
(二)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各责任办公室(中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资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五)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充分释法说理,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xx)23号)中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和零售经营点(148家),共266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的实际,基础科、危化科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具体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表1、附表2)。综合科、执法大队负责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尾矿库(磷石膏堆场)汛期防溃坝漫坝、地下矿山汛期防治水、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大型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火灾、爆炸、透水、顶板冒落、井下坍塌的和通风不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的燃爆泄露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2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7人。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915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一其他执法工作日一非执法工作日=4250天一1239天一1096天=1915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一级监管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每次最低2人参加。一般检查工作日13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重点企业每年检查至少2次。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215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39天。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150天。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4.实施行政许可:90天。5.参与及事故抢险救援:50天。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70天。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240天。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天。11.中介机构检查:50天12.临时性其他执法任务:8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096天。1.应急值班:306天。2.学习、培训:408天。3.参加党群活动:204天。4.年休假、病假、事假:178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重要铁路和公路;(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数量、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按照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18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列入我局重点检查名单,对这些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物的安全状态,人的安全行为,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行使以下职权。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5.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计划检查企业148家次,检查(复查)企业222家次(含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74家次)。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综合监管配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督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七、年度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三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做到规范、完备。
(二)调整程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局备案。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执法计划。一是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资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按时上报执法周报表、月统计表;三是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及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查找解决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权限,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实行精准监管执法。执法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检查;二是建立“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实现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化;三是涉及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四是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四)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13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编制《XX市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科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XX加快建设更高品质“江南福地”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等实际情况,按照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计划检查、专项检查、“四不两直”抽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达100%,隐患整改复查率及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无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省厅、xx局“三级执法计划”下发名单,分类分级确定执法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领使用许可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过亡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上一年度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工伤事故多发企业;风险报告涉及重大风险的企业以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执法的单位等。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指导、协调、督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应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入企检查不少于2人,制服着装规范,严格履行表明身份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所有执法活动均应使用《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制作执法文书,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强化隐患闭环工作,落实隐患督促整改的各项措施。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省行政执法系统使用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强化廉政自律意识。
(三)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精准度紧盯重大风险、特殊企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迅速开展举报核查工作,以“检查必执法、违法必处罚”为指导原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研判企业“人员素质、工艺设备、作业环境、管理水平、风险隐患、工伤事故”等要素,狠抓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做到隐患整改到位、企业认识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找准执法薄弱点,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实行“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针对执法重难点,加大作业现场、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不断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xx)150号)的要求,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装备和被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等因素,测算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0308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市应急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在册人员83名,行政执法人员71名(含8名新招录工作人员)。2023年全年共365天,其中法定工作日为249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9)X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1)=17679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处理,举报查处,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听证复议诉讼,宣传教育培训,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机关组织的执法行动等工作所占用工作日,共计3111个工作日。按前3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1.实施行政许可:859个工作日2.事故调查处理:1013个工作日3.举报查处:113个工作日4.联合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675个工作日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69个工作日6.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7个工作日7.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22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基层监管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所占用的工作日,按照前3年平均数值测算,约为60日×71人,共426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7679)-其他执法工作日(3111)-非执法工作日(4260)=10308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种类范围及分工
(一)重点监督检查结合本市企业类型、体量、风险、事故等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原则不低于全年检查企业的60%。
(二)一般监督检查在重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重点单位除外)单位、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一般监督检查,原则上全部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检查比例不高于全年检查企业的40%。
(三)其他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来信来访、“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及上级交办的举报件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工作闭环。
(四)监督检查分工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危化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巡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其他相关科室根据计划安排参与或配合,全年计划检查重点企业518家,检查频次为518家次,其中基础科检查300家,检查频次为300家次;危化科检查68家,检查频次为68家次;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150家,检查频次为150家次,年中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
六、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的具体要求。要充分认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执法计划的落实,确保尽职尽责。各责任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每月对全市三级计划执法完成率、执法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在年底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分析执法检查成效,查找不足,据此完善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乡镇(街道),经开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管理局三级执法计划统一部暑要求,确定本级重点企业,纳入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三级计划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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