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案为鉴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以案为鉴心得体会
学习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对我们广大党员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支部书记,听到一桩桩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贪污腐败案例,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追逐名利,走向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的惨痛经历,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
作为一名党员,要清醒的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利关,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是谁负于的,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谁谋利益,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业绩观,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对待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精神,要慎权,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否则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三、勤奋做事,廉洁做人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深刻领会到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跟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做事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此次警示教育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通过学习,触动很大,位卑不忘忧国,要认真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和疏忽大意,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以案为鉴心得体会
在哈尔滨“10.23”案件中打掉涉恶“保车”团伙 6 个,查处***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其中涉及处级干部***人、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城区***个交警大队中的***个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警员逾百人涉案,哈市交警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为深入吸取哈尔滨“10.23”案件教训,这段时间以来通过“以案为鉴”教育学习有了深刻的认识,对于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看着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存在的这些社会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人民的公仆,要作到廉洁从政,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经常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
一、要端正执法观念,做到执法为公。对于腐败分子而言,手中的权力就是他们敛财、“称霸”的“法宝”。那么权力的本质是什么?权力因何而生,又应为
谁而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手中的权力却蜕变为强取豪夺、祸国殃民、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为了一己私利随意执法,做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置国家利益不顾。权力的异化有内外两方面因素。从自身来看,职务犯罪有一共同点,即虽然犯罪人级别不尽相同,但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其共性。而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他们堕落的“源动力”。当一个人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追求享乐,把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牟私,借权力生财,成为权力的寄生虫。人格的失衡和品德的低下,助长了其贪婪自私和鲜廉寡耻,以至恶招损术层出不穷,坑害国家,无所不用其极。
二、要胸怀大志,追求高远。哈尔滨“10.23”案件所展示的有些警察官不大权利不小,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所行之事则是肆意敛财、钻营投机。殷鉴不远,不可不察。我以为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公务人员务必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经济浪潮中自觉拒绝庸俗、远离浮躁、淡漠物欲、胸怀大志,追求高远,考虑问题从大局出发,办事决策为群众着想,不为金钱左右,不为人情所困,做到“立警为公、从警为民”,为构建和谐、创建平安,打击和消灭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为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
三、要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如昏警、庸警、恶警之辈,凡腐化堕落之人,刚开始小贪小贿时,总是心存侥幸,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得无厌,必将造成理智的决堤和人性的泯灭。每一位人民警察都要彻底丢弃某种侥幸之心,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做了违法乱纪的事,不管手段有多精,后台有多高,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都必定会葬送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故此,我们更应以他人覆辙告诫自己,防微杜渐、警钟常鸣,要“堂堂正正做人,
干干净净做事”,以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立足于岗位,立足于社会。
四、要加强公安队伍制度建设,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共中央颁布的党内“两个条例”是非常及时的,是遏制腐败,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法规。同时把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保证人民警察手中的权力为民所用。总之,我们党要采取各种措施,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增加对违纪违法警察处置的透明度。使我们的人民警察真正做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通过参加分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严格的约束自己,对法律要敬畏,对道德要自律,对制度要牢记,对自由要珍惜。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始终保持学习能力自警自醒。一定要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部门法规的学习,尤其是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光大银行问责管理办法》、“五条红线”、“八个不得”、“十个严禁”和“信用卡十不准”。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始终牢记党员标准、岗位职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法分子便无机可乘。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二、以身作则,以案为鉴,带头廉洁自律。二是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通过学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和其他在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警示教育材料,我更深知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
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钱财是过眼云烟,幸福才是永恒。万恶皆因贪字起,贪念会让人的私欲无限膨胀,直至冲昏头脑,失去理智。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迷途者的现身说法无一不是因为贪欲之手触及法律底线,而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一切向钱看,不要搞攀比,珍惜现有岗位和待遇,不要迷失方向,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问心无愧,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作为银行员工更是一名党员所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坦然做人,扎实做事,警钟长鸣,拒腐防变。